河北省司法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6年08月15日      【字体:
河北省司法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河北省司法厅主要职责
根据《河北省司法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河北省司法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或参与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管理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负责全省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工作;负责全省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五)拟订全省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各地、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省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河北省律师协会、河北省公证员协会。
(七)监督管理全省的法律援助工作。
(八)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指导法学教育协会工作。
(十)主管全省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仲裁登记工作。
(十二)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十三)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负责和指导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表彰奖励工作;管理厅机关和省属单位的人事工作;监督、管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设区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四)负责厅局机关和省属单位经济财务等活动的内部审计监督。
(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河北省司法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预算管理上包括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和河北省法律援助中心两个事业单位。根据上述职责,河北省司法厅设10个内设机构、政治部和河北省戒毒管理局。
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关于预算执行情况分析。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1417.76万元,较2014年财政拨款收入7004.62万元增加4413.14万元,主要是工资提标人员经费增长、信息化建设经费及供热管网改造维修资金。2015年事业收入1935.41万元,较2014年1713万元增加222.41万元,主要是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费、住宿费增加。2015年公共安全支出4677.92万元,较2014年3088.46万元增加1589.28万元,主要是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平台建设。教育支出6707.8万元,较2014年4127.77万元增加2580.03万元,主要是供热管网改造维修、生均拨款等。
2、关于“三公”经费支出。2015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总额为270.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0.01万元、公务接待费5.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234.7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39.16万元,较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215.44万元减少76.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503万元,较2014年11.317万元减少10.814万元,这两年均是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随团1人次,金额减少主要是2015年为组团单位提供培训经费;公务接待费0.2111万元,较2014年0.045万元增加0.2919万元,主要是比2014年增加了接待批次;公务用车购置费两年均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45万元,较2014年204.08万元减少65.63万元,主要是从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公务用车改革新政策,厅机关核定后公务用车为13辆(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尚未改革,河北省法律援助中心不保留),较改革前减少了18辆。
3、因我厅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所以该两个表格为空表。
4、关于绩效预算信息。2015年司法行政管理实现绩效目标,普法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全省人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了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了全省民主和法制建设;律师、公证、鉴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职能,着力服务经费改革、保障民生;基层司法业务工作深化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了重新违法犯罪发生率;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考试政策,组织安排司法考试,不断提高司法考试管理水平;逐渐建立完善的法律援助法律法规体系、工作体制和机制,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推动全省法律援助工作长足发展。
5、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5.05万元,比2014年449.78万元增加125.27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临时工劳务费等增加造成的。
6、关于政府采购支出。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17.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9.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55.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04万元。
7、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4辆、其他用车1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套。
8、关于专业名词解释。生均拨款是指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5年高职生按学生平均拨款省级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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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司法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河北省司法厅主要职责
根据《河北省司法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河北省司法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或参与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管理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负责全省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工作;负责全省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五)拟订全省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各地、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省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河北省律师协会、河北省公证员协会。
(七)监督管理全省的法律援助工作。
(八)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指导法学教育协会工作。
(十)主管全省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仲裁登记工作。
(十二)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十三)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负责和指导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表彰奖励工作;管理厅机关和省属单位的人事工作;监督、管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设区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四)负责厅局机关和省属单位经济财务等活动的内部审计监督。
(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河北省司法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预算管理上包括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和河北省法律援助中心两个事业单位。根据上述职责,河北省司法厅设10个内设机构、政治部和河北省戒毒管理局。
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关于预算执行情况分析。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1417.76万元,较2014年财政拨款收入7004.62万元增加4413.14万元,主要是工资提标人员经费增长、信息化建设经费及供热管网改造维修资金。2015年事业收入1935.41万元,较2014年1713万元增加222.41万元,主要是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费、住宿费增加。2015年公共安全支出4677.92万元,较2014年3088.46万元增加1589.28万元,主要是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平台建设。教育支出6707.8万元,较2014年4127.77万元增加2580.03万元,主要是供热管网改造维修、生均拨款等。
2、关于“三公”经费支出。2015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总额为270.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0.01万元、公务接待费5.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234.7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39.16万元,较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215.44万元减少76.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503万元,较2014年11.317万元减少10.814万元,这两年均是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随团1人次,金额减少主要是2015年为组团单位提供培训经费;公务接待费0.2111万元,较2014年0.045万元增加0.2919万元,主要是比2014年增加了接待批次;公务用车购置费两年均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45万元,较2014年204.08万元减少65.63万元,主要是从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公务用车改革新政策,厅机关核定后公务用车为13辆(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尚未改革,河北省法律援助中心不保留),较改革前减少了18辆。
3、因我厅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所以该两个表格为空表。
4、关于绩效预算信息。2015年司法行政管理实现绩效目标,普法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全省人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了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了全省民主和法制建设;律师、公证、鉴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职能,着力服务经费改革、保障民生;基层司法业务工作深化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了重新违法犯罪发生率;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考试政策,组织安排司法考试,不断提高司法考试管理水平;逐渐建立完善的法律援助法律法规体系、工作体制和机制,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推动全省法律援助工作长足发展。
5、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5.05万元,比2014年449.78万元增加125.27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临时工劳务费等增加造成的。
6、关于政府采购支出。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17.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9.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55.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04万元。
7、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4辆、其他用车1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套。
8、关于专业名词解释。生均拨款是指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5年高职生按学生平均拨款省级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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