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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9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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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河北省广播电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政府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问题,不断提升全局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进一步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着力抓好政策信息公开发布,在中央、省级各类媒体刊(播)发宣传我局稿件170余篇次,局网站发布信息241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24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94条;专栏公开河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等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有关规定,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按时公开了我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2年度决算、2023年度预算。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优化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查、办理、答复、归档流程,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动延伸服务,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同申请人沟通联系,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信息需求。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从受理、登记、拟办、审核、答复、送达各环节落实规范化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完善制度规范,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做好公文属性源头认定,明确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等属性,并随公文一并报批,从源头进行规范管理。提高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健全局网站、“河北广电”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切实加强局网站和政务信息媒体运行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优化网站设计,完善版块和栏目设置,强化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和互动交流等功能,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2023年共接到群众留言128条,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健全“河北广电”微信公众号信息更新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河北广电”微信公众号传播力、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聚焦主责主业围绕民生关注热点,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政务公开指导监督等内容,明确牵头和责任处室,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3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2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3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政策解读材料形式不够丰富、解读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运用多种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全方位精准解读,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河北省广播电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主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版权所有: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微信
河北省人民政府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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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4年01月29日
河北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河北省广播电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政府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问题,不断提升全局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进一步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着力抓好政策信息公开发布,在中央、省级各类媒体刊(播)发宣传我局稿件170余篇次,局网站发布信息241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24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94条;专栏公开河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等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有关规定,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按时公开了我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2年度决算、2023年度预算。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优化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查、办理、答复、归档流程,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动延伸服务,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同申请人沟通联系,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信息需求。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从受理、登记、拟办、审核、答复、送达各环节落实规范化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完善制度规范,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做好公文属性源头认定,明确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等属性,并随公文一并报批,从源头进行规范管理。提高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健全局网站、“河北广电”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切实加强局网站和政务信息媒体运行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优化网站设计,完善版块和栏目设置,强化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和互动交流等功能,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2023年共接到群众留言128条,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健全“河北广电”微信公众号信息更新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河北广电”微信公众号传播力、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聚焦主责主业围绕民生关注热点,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政务公开指导监督等内容,明确牵头和责任处室,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3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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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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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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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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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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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3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政策解读材料形式不够丰富、解读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运用多种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全方位精准解读,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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