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03-2114:04
【字体:大
中
小
】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内容为核心,制度为抓手,信息化为依托”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建设和渠道建设,在扩大信息公开量、提升行政透明度、提高工作规范度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根据要求,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1.进一步健全了组织机构。我局始终保持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机构的坚强有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一直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由主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局办公室专门抽调了一名工作人员,具体协调承办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还明确了一名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公开运行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年初,领导干部调整后,我们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及时将新调整的单位负责人纳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并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对领导小组成员职责进一步明确和分工,确保了工作的连续性。
2.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以来,经过不断的实践总结,我局结合实际情况,2010年6月5日,出台了《河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办法》,该《办法》从组织机构职责、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程序及方法、责任追究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将工作中一些好的做法,形成制度加以规范,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为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证。
3.进一步完善督导机制。局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督促检查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重点通过查阅发文登记本核实信息发布情况,并及时将情况向领导小组进行反馈,积极做好机关各处室的协调工作,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局信息公开工作,并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努力做到信息公开工作常抓不懈。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0年,我局在省政府规定的“中国河北”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信息201条。其中概况信息1条,政策法规1条,工作动态190条,行政执法2条,财务信息5条,其它2条。
我局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把河北广电网、河北广播电视报、河北电台、河北电视台作为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平台,确保了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向外发布,受到社会各界好评。今年以来,我局在局门户网站“河北广电网”上发布信息近600条,河北广播电视报发布有关政府信息350多条。此外,我局还指导所属河北电台、河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积极配合政府各部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众发布政府新闻发布会的有关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受理政府公开信息申请2件,全部为信函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要求,全部按时如期进行了答复。其中1件“同意公开”,1件“信息不存在”。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费0元。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我局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在公开的领域还有待于进一步扩展,在信息获取的便捷性上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局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将继续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进一步规范公开要求,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公开水平;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管理,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的具体程序规范和管理办法,在保证政务公开、方便群众的同时,加强信息安全和重要内部信息的保密工作;进一步健全监督体系,加强对公开内容的审核和监督,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及时听取广大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和全省广播影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2246号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22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