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2014-04-08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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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职责、集中力量,结合新闻出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将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局认真对照要求,逐项落实。一是按照年初制定的信息化工作计划实施了局政务网站改版升级工程,在新版局政务网站首页面醒目位置设置“信息公开平台”和“办件公示”栏目,实时显示我局当前正在办理的审批事项名称和办件情况。二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政务信息。三是继续做好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
二、公开政府信息总体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周密组织下,我局多部门紧密配合,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规范整理,按照信息公开程序及时发布。2013年,我局在河北省政府信息平台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2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36条,财政财务类信息7条,更新信息9条。在局政务网站公开信息1024条。所公布的政府信息均能做到及时、准确、规范,没有发生泄密事件。截止到现在,我局依申请公开2项,均已做答复。行政复议2项,均按要求处理,未发生行政诉讼。所有主动公开的信息资料均按要求移交省图书馆和档案馆。
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措
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我局结合新闻出版工作实际,依照《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制定出台了《河北省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和《河北省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处室、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程序、责任追究及有关要求,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严格遵守条例要求。按照《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我局每季度编制河北省新闻出版局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资料,并按照办法要求及时向省档案馆和省图书馆报送信息公开材料和电子文档,认真履行信息公开交接程序,及时归档保存。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我国转变政府职能、推行政务公开的一项重大举措,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为了贯彻落实好条例精神,我局结合公务员培训和普法工作,加大了对条例的培训工作,统一了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提高了干部职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打算
201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工作虽然按要求完成了各项任务,但也有一些工作亟待改进和加强,比如信息收集渠道单一,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各部门衔接不够合理,工作人员、经费不足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重道远。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有关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实人员力量,改版升级局政务网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安全、准确,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功能,为促进我省新闻出版业大发展大繁荣作出更大贡献。
河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4年1月8日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2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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