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直属机构  > 河北省广播电视局
河北省广播电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609:55
来源: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河北省广播电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助力智慧广电、法治广电、魅力广电建设,为提升广播电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围绕职能作用,做好主动公开
1.做好“十四五”规划及历史规划的归集发布。《河北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完成后,我局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立专栏进行权威发布,配套发布解读材料。同时,归集整理了“十二五”“十三五”时期规划,在专栏集中发布。
2.围绕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先后梳理公示了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罚没事项清单、保留证明事项目录等权力清单,为市场主体提供明明白白的指引和服务。
3.落实主体责任抓好预算决算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有关规定,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按时公开了我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0年度决算、2021年度预算。
(二)落实以人民为中心要求,着力提高服务质量
1.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进一步提高对依申请公开的重视程度,依照《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从受理、登记、拟办、审核、答复、送达各环节落实规范化要求。
2.办理好群众留言回复。我局积极践行网上群众路线,把网站留言版块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纽带。2021年,共接到群众留言102条,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3.积极加强局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局网站发布信息334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59条。“河北广电”政务微博发布信息695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56条,局政务微博“河北广电”在2021年第一季度、第三季度分别获人民网政务微博影响力报告“十大广电微博”排名第一。
(三)拓展内容方式,推动政务公开创新发展
1.公开权责清单,提升公开质效。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完成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步进行公开。根据新的权责清单,及时调整完善了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2.做好政策发布及解读,为群众提供权威政策依据。按照统一要求,从司法部行政法规库中转载现行有效的广播电视领域行政法规6部,从广电总局“法规规章”专栏转载法规规章14部,为群众查找政策法规提供了权威指引。2021年,我局发布政策性文件1部,配套发布了解读材料。
3.做好抗疫信息发布,拓展信息公开功能。2021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我局积极行动,开展了“广电战‘疫’征集活动”“‘抗疫一线党旗红’河北网络视听优秀视频作品征集活动”两项活动,局微博、微信全程发布展示各类文字、音视频作品117部,为全省人民战胜疫情加油鼓劲,在特殊时期拓展了信息公开功能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在提升广播电视治理能力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方式方法手段创新还需加强、政务公开队伍能力水平还需提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全面作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高质量公开促进治理能力提升,助力智慧广电、法治广电、魅力广电建设,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河北省广播电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主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版权所有: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微信
河北省人民政府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直属机构 >> 河北省广播电视局

河北省广播电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2年01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河北省广播电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助力智慧广电、法治广电、魅力广电建设,为提升广播电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围绕职能作用,做好主动公开
1.做好“十四五”规划及历史规划的归集发布。《河北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完成后,我局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立专栏进行权威发布,配套发布解读材料。同时,归集整理了“十二五”“十三五”时期规划,在专栏集中发布。
2.围绕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先后梳理公示了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罚没事项清单、保留证明事项目录等权力清单,为市场主体提供明明白白的指引和服务。
3.落实主体责任抓好预算决算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有关规定,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按时公开了我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0年度决算、2021年度预算。
(二)落实以人民为中心要求,着力提高服务质量
1.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进一步提高对依申请公开的重视程度,依照《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从受理、登记、拟办、审核、答复、送达各环节落实规范化要求。
2.办理好群众留言回复。我局积极践行网上群众路线,把网站留言版块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纽带。2021年,共接到群众留言102条,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3.积极加强局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局网站发布信息334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59条。“河北广电”政务微博发布信息695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56条,局政务微博“河北广电”在2021年第一季度、第三季度分别获人民网政务微博影响力报告“十大广电微博”排名第一。
(三)拓展内容方式,推动政务公开创新发展
1.公开权责清单,提升公开质效。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完成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步进行公开。根据新的权责清单,及时调整完善了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2.做好政策发布及解读,为群众提供权威政策依据。按照统一要求,从司法部行政法规库中转载现行有效的广播电视领域行政法规6部,从广电总局“法规规章”专栏转载法规规章14部,为群众查找政策法规提供了权威指引。2021年,我局发布政策性文件1部,配套发布了解读材料。
3.做好抗疫信息发布,拓展信息公开功能。2021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我局积极行动,开展了“广电战‘疫’征集活动”“‘抗疫一线党旗红’河北网络视听优秀视频作品征集活动”两项活动,局微博、微信全程发布展示各类文字、音视频作品117部,为全省人民战胜疫情加油鼓劲,在特殊时期拓展了信息公开功能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在提升广播电视治理能力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方式方法手段创新还需加强、政务公开队伍能力水平还需提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全面作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高质量公开促进治理能力提升,助力智慧广电、法治广电、魅力广电建设,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河北省广播电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河北省人民政府微信
河北省人民政府微博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河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