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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3-03-29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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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现公布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下一步工作等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www.ii.gov.cn)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邮编:050071,联系电话:87803228)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我厅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1300条。其中:厅机关处室发布信息3600条,占发布信息总量的32%;采编各类信息7700条,占发布信息总量的68%。我厅在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信息11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2年8月19日,我厅收到北京市李军同志填写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就“河北省有何向残疾人提供电信无障碍服务的政策规定,河北省有何给予残疾人电信、广播电视优惠的政策性规定,河北各通信公司有何给予残疾人优惠或减免待遇的电信业务”向我厅提出申请。我厅高度重视及时回复,因我厅职能不涉及电信、广播电视的行业管理,建议李军同志向河北省通信管理部门和广播电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本厅未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
我厅信息公开工作离不开领导的重视和关怀。王昌厅长十分重视信息工作,指出:“要把信息工作放到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邹平副厅长多次认真听取我们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的汇报,提出明确的发展思路和具体的工作安排,积极协调工作中的有关事宜,多次召开会议,就加强厅网站各处室子站建设和各处室信息公开和上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各处室对网站和信息公开提供了较好的内容保障,促进了网站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的提高。
(二)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厅网站建设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分工,规范管理流程,我厅专门制定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管理办法》,把厅网站管理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的统一起来,规范我厅信息工作。
成立了厅网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办公室的厅领导任组长、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协调网站建设与管理中的重要事项,指导厅系统各单位网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厅网站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
办法中还明确了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的职责,各单位以厅名义制发的政策、规划及统计数据等信息,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上网公开。
(三)加强业务学习,推动工作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和政府信息工作,扩大对外宣传,营造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良好舆论氛围,我厅今年8月召开了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座谈会。11月召开了厅系统信息员微博培训会。制定了信息员通讯录,方便相互之间联系交流。建立了专门的邮箱,就网站操作、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等方面相互在线学习、交流和沟通。这些举措畅通了信息工作交流渠道,方便了相关政策的传达和理解,提高了问题的解决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进一步梳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进一步强化责任,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落实措施,完善审查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好成绩。
二〇一三年一月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2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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