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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3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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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应急管理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扎实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厅官方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5386条,其中政策性文件及解读41件,建议、提案复文4件,搭建并维护专题专栏12个,总访问量25332973次。厅官方微博账号累计发表或转发微博643条,粉丝达到 6.96万余人;官方公众号累计发表和转发作品1081条,粉丝达到243.76万余人;抖音账号累计发布视频作品118条,粉丝到达5.3万余人。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针对应急管理领域群众关切问题,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严格实行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水平。严格落实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特别是对不符合公开政策的申请,及时主动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和依据,最大程度争取申请人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提升申请群众的满意度。2023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数量与上年持平,按时答复率100%。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从源头抓好文件公开属性,对拟定为依申请公开的文件和不予公开的文件,均依法依规说明依据。坚持“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的原则,稳步扩大政策公开解读的范围和深度。优化信息公开工作审批流程,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加强涉密、个人隐私、表述问题排查。
(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持续加强我厅官方网站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不断丰富主动公开内容,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注点,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调整优化网站功能布局、栏目设置和公开内容,始终秉持“政务+服务”理念,第一时间发布河北应急动态、重要政策文件、安全风险预警等政务信息和应急科普、安全提示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制定《2023年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具体任务,全面做好应急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技术监测团队服务支撑作用,定期对网站所有历史数据及链接可用性进行全站检测。扎实做好厅官方网站读网巡网工作,确保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应对处置。加强政务公开考核结果运用,有力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有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1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33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70.15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接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虽然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新要求相比、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信息公开的新要求、新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是服务意识有待提高、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方式不够多样等。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形式,有效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二是丰富公开形式。积极适应信息多样化趋势,在全媒体发布解读上下功夫,积极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访谈等方式,通过文字、视频、图解等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多样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没有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的情况。
主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版权所有: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微信
河北省人民政府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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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4年01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应急管理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扎实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厅官方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5386条,其中政策性文件及解读41件,建议、提案复文4件,搭建并维护专题专栏12个,总访问量25332973次。厅官方微博账号累计发表或转发微博643条,粉丝达到 6.96万余人;官方公众号累计发表和转发作品1081条,粉丝达到243.76万余人;抖音账号累计发布视频作品118条,粉丝到达5.3万余人。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针对应急管理领域群众关切问题,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严格实行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水平。严格落实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特别是对不符合公开政策的申请,及时主动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和依据,最大程度争取申请人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提升申请群众的满意度。2023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数量与上年持平,按时答复率100%。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从源头抓好文件公开属性,对拟定为依申请公开的文件和不予公开的文件,均依法依规说明依据。坚持“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的原则,稳步扩大政策公开解读的范围和深度。优化信息公开工作审批流程,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加强涉密、个人隐私、表述问题排查。
(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持续加强我厅官方网站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不断丰富主动公开内容,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注点,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调整优化网站功能布局、栏目设置和公开内容,始终秉持“政务+服务”理念,第一时间发布河北应急动态、重要政策文件、安全风险预警等政务信息和应急科普、安全提示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制定《2023年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具体任务,全面做好应急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技术监测团队服务支撑作用,定期对网站所有历史数据及链接可用性进行全站检测。扎实做好厅官方网站读网巡网工作,确保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应对处置。加强政务公开考核结果运用,有力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有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1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33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70.15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接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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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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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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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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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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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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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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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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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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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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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四、结转下年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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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虽然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新要求相比、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信息公开的新要求、新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是服务意识有待提高、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方式不够多样等。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形式,有效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二是丰富公开形式。积极适应信息多样化趋势,在全媒体发布解读上下功夫,积极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访谈等方式,通过文字、视频、图解等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多样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没有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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