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应急管理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02-14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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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由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因省政府机构改革,省应急管理厅在整合原省安监局及相关部门的应急管理职能基础上组建而成,并于2018年11月4日挂牌成立,此报告中相关数据为原省安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数据。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厅认真贯彻《条例》《实施办法》和《河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的重要抓手,作为一项日常性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与各项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检查考核。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努力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2018年,在省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的大力指导和帮助下,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全面加强。
一是切实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明确专人负责机关门户网站建设与日常工作监督,及时处理网站栏目设置、信息发布等相关问题,全年刊发各类信息4600余条。
二是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建立了政策性文件及时上网公布机制,在机要室用印时要求承办人员同时送信息公开负责人备案,并要求将该文件上网。及时公开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有效、废止、失效情况。网上公布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申请表格,开通电话、电子邮箱等多种申请渠道。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原省安监局召开的局务会议、全省系统内部会议研究出台的政策措施、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的领导讲话等全部在机关网站发布,并通过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
三是及时公开重要工作事项。建立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及时在网上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抽查主体、依据、内容和方式。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准确、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除按要求在本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外,同时推送到“信用中国(河北)”网站集中公示。预决算信息全部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原安监局网站设立的预决算公开栏目进行公开。
四是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充分发挥媒体在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凝聚力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落实了“4·2·1+N”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在省政府新闻办的大力支持下,全年共召开4次新闻发布会。分别是4月13日的“加强和改进全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发布会、6月1日的“河北省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汛期尾矿库和危化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发布会、6月29日的“《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解读”发布会、12月27日的“河北省2018年安全生产形势”发布会。因主题设置科学、媒体关注度高、发布内容详实,取得了良好效果。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不断丰富新闻发布形式,发布安全生产政策信息,及时做好省政府2号令等法规文件的解读。建立了舆情监控与回应制度,明确专门工作机构,实行专人负责舆情工作。
五是建强用好公开平台和载体。在人民网、新浪网、腾讯网等开设“河北安监”政务微博,开设“河北安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发手机移动客户端APP,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目前,微信平台总用户为7378人,微博“粉丝”41万多人;2018年度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6条,政务微博发布624条。建立了规范性文件报送制度、联络员制度,每年度向省档案馆、图书馆报送规范性文件。
六是强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统一部署,原省安监局都按照时间节点一一落实,服务事项、办理清单、办理流程、联系方式、办公地点等都进行了公示。截至2018年底,原省安监局政务服务事项已实现网上办理,是37个已完成2018年事项网上可办目标单位之一。明确由专人负责网民网上投诉、举报、建议事项的办理,共收到办理事项300余项,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共向省政府报送政府公开信息730条。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在局网站和公示栏对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文件、人事任免、“三公经费”安排支出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了公开。
(二)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情况。发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104条、较大及以上事故调查处理报告7件。
(三)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发布情况。主动加强与气象等部门联系,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规律,先后发布各类安全生产预警信息66条(逐月发布)。
(四)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开”情况。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积极推动“双公开”工作,共公布相关信息17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共收到并受理2份公开申请,全部按时办结。其中一份申请内容不在我厅职责范围内,经与申请人进行充分沟通并告知其通过其他途径办理,取得了申请人的理解;另一份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进行了回复。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没有涉及收费的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共收到行政复议2件,均维持了具体行政行为;收到行政诉讼2件,均维持了具体行政行为,即原省安监局胜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我厅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部分处室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主动性不够强,信息上报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还不够完善,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还需要进一步优化;部分栏目质量不够高,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充实;各处室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参加专业培训较少,业务素质与工作要求还存在差距。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全厅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并根据我厅业务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标准。
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拓展覆盖面,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公开重点,促进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继续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文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解读力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健全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2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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