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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19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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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及《河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2019年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厅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河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将政务公开的理念贯穿到全厅的各项工作之中,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丰富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工作制度,提升公开实效,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加强主动公开。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19条。其中,厅网站发布4890条,政务微博发布1555条,政务微信发布1511条,省政府网站发布263条。举办新闻发布会回应公众关注热点与舆情3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9件。
(二)严格依申请公开。我厅建立了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厅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中包含“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其中明确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申请步骤、救济方式及程序。2019年,我厅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因申请公开内容危及“三安全一稳定”,未予公开,经反复沟通协调,赢得了申请人的理解。
(三)强化信息管理。2019年,我厅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
(四)完善公开平台。一是将门户网站作为我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及时发布新闻类、政务类、办事类、咨询类、宣传教育类、公共服务类等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开设“河北省应急管理”政务微博、“河北省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广泛开展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新闻宣传、公众知识普及等活动,2019年厅微信平台粉丝数37万人、微博粉丝数3万余人。三是与河北广播电视台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命名长城新媒体为“河北应急发布”、99.2交通广播为“河北应急广播”,在极端天气、森林草原防火期、汛期以及企业复工复产期和元旦、春节、元宵、“两会”、清明、五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了安全提示,全年共发布森林防火、防汛、防台风等安全提示20次,省内各级主流媒体和新闻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均进行了转载,省内受众基本达到了全覆盖,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五)落实监督保障。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并在考核总分中占比4%。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到具体处室和单位,并明确负责人。三是在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的基础上,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列入省厅2019年度干部综合素质提升专题培训计划,确保了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分管负责人、联络员全部参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5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1

-4

38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5

52

30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2

1665.342419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1

0

0

1

二、上年接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广度、时效性不足,还不能及时完全满足公众需求。二是信息公开创新意识、服务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重点信息公开工作仍须继续深化推进。
(二)改进措施。一是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展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二是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通过举办培训、组织讲座、专家点评等多种形式,提升全系统信息公开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达到政府绩效考核要求。四是进一步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3件,除3件不予公开外,其余20件均已将办理结果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
2.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结合职能任务,全年共发布森林防火、防汛、防台风等安全提示20次,发布预警警报信息118次,发布防灾减灾类信息180条、应急救援类信息120条、安全监管监察类信息380条、生产安全事故快报59条、省厅直接参与调查的事故调查报告4条,有效维护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主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版权所有:河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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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0年01月19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及《河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2019年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厅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河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将政务公开的理念贯穿到全厅的各项工作之中,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丰富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工作制度,提升公开实效,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加强主动公开。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19条。其中,厅网站发布4890条,政务微博发布1555条,政务微信发布1511条,省政府网站发布263条。举办新闻发布会回应公众关注热点与舆情3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9件。
(二)严格依申请公开。我厅建立了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厅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中包含“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其中明确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申请步骤、救济方式及程序。2019年,我厅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因申请公开内容危及“三安全一稳定”,未予公开,经反复沟通协调,赢得了申请人的理解。
(三)强化信息管理。2019年,我厅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
(四)完善公开平台。一是将门户网站作为我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及时发布新闻类、政务类、办事类、咨询类、宣传教育类、公共服务类等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开设“河北省应急管理”政务微博、“河北省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广泛开展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新闻宣传、公众知识普及等活动,2019年厅微信平台粉丝数37万人、微博粉丝数3万余人。三是与河北广播电视台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命名长城新媒体为“河北应急发布”、99.2交通广播为“河北应急广播”,在极端天气、森林草原防火期、汛期以及企业复工复产期和元旦、春节、元宵、“两会”、清明、五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了安全提示,全年共发布森林防火、防汛、防台风等安全提示20次,省内各级主流媒体和新闻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均进行了转载,省内受众基本达到了全覆盖,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五)落实监督保障。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并在考核总分中占比4%。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到具体处室和单位,并明确负责人。三是在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的基础上,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列入省厅2019年度干部综合素质提升专题培训计划,确保了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分管负责人、联络员全部参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5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1

-4

38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5

52

30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2

1665.342419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1

0

0

1

二、上年接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广度、时效性不足,还不能及时完全满足公众需求。二是信息公开创新意识、服务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重点信息公开工作仍须继续深化推进。
(二)改进措施。一是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展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二是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通过举办培训、组织讲座、专家点评等多种形式,提升全系统信息公开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达到政府绩效考核要求。四是进一步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3件,除3件不予公开外,其余20件均已将办理结果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
2.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结合职能任务,全年共发布森林防火、防汛、防台风等安全提示20次,发布预警警报信息118次,发布防灾减灾类信息180条、应急救援类信息120条、安全监管监察类信息380条、生产安全事故快报59条、省厅直接参与调查的事故调查报告4条,有效维护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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