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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30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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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持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度,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06条,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6件、事故调查报告3份、预警信息373条、行政许可信息38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6条、应急管理动态信息3484条,以及按要求公开的年度预决算、政府采购等。省厅微信微博发布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信息1601条。围绕河北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规划、防汛、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等热点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组织在线访谈4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更新《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登记、补正、办理、征求第三方意见、审核、答复、送达、归档等相关工作制度,以法律为准绳、以便民为目的,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集中答复”的工作机制。建立依申请公开法制审核制度,每个答复件均由厅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新收到申请7件、上年结转申请1件),均按要求及时作出答复,按时答复率100%。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领导干部人事调整情况,及时更新调整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厅办公室(厅信息公开办)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定期研究部署,推动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加强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和监管,确保信息发布真实、准确和权威。完善疑难件办理会商机制,加强与法制部门、法律顾问及相关部门的会商,提高答复的规范性和精准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调整完善网站栏目设置,新增“河北省应急管理标准体系”“防灾减灾知识题库”等网站专题2个。常态化开展网站自查,及时整改优化合并有关栏目。加强新媒体平台管理,专人负责信息发布、转载和维护,与应急管理部、人民网、河北新闻网、长城网等官方微信开展良性互动。截至目前,微信总用户212万余人、微博粉丝6.7万余人,政务新媒体运行状况良好。
(五)监督保障方面。厅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处室(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思想认识,提高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的能力水平,努力构建“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各负其责、运转高效、合力共推”的政府信息公开“一盘棋”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有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13

  89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75.71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2

  0

  7

  二、上年接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1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1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2

  0

  8

  四、结转下年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强。个别处室(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导致工作缺乏主动性。二是及时公开做得还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还不够强,对群众关心关切的一些信息还没有完全做到及时主动公开。三是信息公开工作能力还需提升。个别处室(单位)对政府信息业务工作掌握不熟练,公开信息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一是深入做好解读工作。重点抓好政策解读、自然灾害预警、应急响应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普及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相关知识,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能力。二是持续提升公开效果。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的主渠道作用,运用数字解析、图表解析、音频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形式,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三是不断加大业务培训。通过组织讲座、专家点评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主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版权所有: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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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3年01月30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持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度,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06条,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6件、事故调查报告3份、预警信息373条、行政许可信息38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6条、应急管理动态信息3484条,以及按要求公开的年度预决算、政府采购等。省厅微信微博发布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信息1601条。围绕河北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规划、防汛、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等热点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组织在线访谈4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更新《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登记、补正、办理、征求第三方意见、审核、答复、送达、归档等相关工作制度,以法律为准绳、以便民为目的,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集中答复”的工作机制。建立依申请公开法制审核制度,每个答复件均由厅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新收到申请7件、上年结转申请1件),均按要求及时作出答复,按时答复率100%。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领导干部人事调整情况,及时更新调整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厅办公室(厅信息公开办)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定期研究部署,推动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加强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和监管,确保信息发布真实、准确和权威。完善疑难件办理会商机制,加强与法制部门、法律顾问及相关部门的会商,提高答复的规范性和精准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调整完善网站栏目设置,新增“河北省应急管理标准体系”“防灾减灾知识题库”等网站专题2个。常态化开展网站自查,及时整改优化合并有关栏目。加强新媒体平台管理,专人负责信息发布、转载和维护,与应急管理部、人民网、河北新闻网、长城网等官方微信开展良性互动。截至目前,微信总用户212万余人、微博粉丝6.7万余人,政务新媒体运行状况良好。
(五)监督保障方面。厅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处室(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思想认识,提高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的能力水平,努力构建“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各负其责、运转高效、合力共推”的政府信息公开“一盘棋”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有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13

  89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75.71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2

  0

  7

  二、上年接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1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1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2

  0

  8

  四、结转下年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强。个别处室(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导致工作缺乏主动性。二是及时公开做得还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还不够强,对群众关心关切的一些信息还没有完全做到及时主动公开。三是信息公开工作能力还需提升。个别处室(单位)对政府信息业务工作掌握不熟练,公开信息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一是深入做好解读工作。重点抓好政策解读、自然灾害预警、应急响应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普及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相关知识,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能力。二是持续提升公开效果。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的主渠道作用,运用数字解析、图表解析、音频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形式,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三是不断加大业务培训。通过组织讲座、专家点评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河北省人民政府微信
河北省人民政府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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