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1-31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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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由省安监局办公室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政府《河北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有关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与各项安全监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检查考核。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大力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努力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工作。大力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增加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全年刊发各类信息6000余条。充分发挥媒体在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凝聚力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主动邀请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参与安全生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报道,在《河北日报》、河北人民广播电台开设了安全生产专刊、专栏;在《中国安全生产报》开办“河北专版”;积极组织局领导和有关处室人员参加河北广播电台“阳光热线”节目、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节目,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对政策法规进行解读,就网民、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对话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针对信息传播新特点,开设了“河北安监”官方微信公众号,“河北安全生产微安全”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实施微信助力安监工作,建立了“河北安监”微信群和行业微信群,实现安监系统内部、安监部门与企业之间互通、互动。在新浪、新华、腾讯、人民四大网站开办“河北安监”政务微博,拥有粉丝17万余人,及时发布安全生产动态信息,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知识等。严肃认真对待投诉举报问题,明确责任处室、责任人和办结时限抓紧办理,并及时反馈结果。在省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的指导帮助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全面加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3条。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在局网站和公示栏对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文件、人事任免、“三公经费”安排支出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了公开。向省政府报送政府公开信息112条。
(二)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情况。发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105条、事故救援信息3条。
(三)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发布情况。主动加强与气象等部门联系,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规律,先后发布各类安全生产预警信息75条(逐月发布)。
(四)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开”情况。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积极推动“双公开”工作,共公布相关信息3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省安监局共接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省安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没有涉及收费的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省安监局有行政复议0件;有行政诉讼1件,维持了具体行政行为,也即省安监局胜诉。
六、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有些处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信息上报不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还不够完善,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各处室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均为兼职,参加培训较少,业务素质与工作要求存在差距。针对存在问题:一是认真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压实责任,完善相关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加强机关网站建设,目前正在改版现有网站,拓展网站容量,改革专栏设置,在将应该事项全部公开的基础上,更便于广大公众的登陆与查询。四是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五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检查考核,确保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31日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2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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