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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民政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7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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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由河北省民政厅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和复议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河北省民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服务保障全省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2场,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92条。公开发布政策文件21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6件,解读信息发布77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45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15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给予书面答复,答复内容规范、程序合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会同法律顾问会商答复意见,办理过程中积极与申请人沟通,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全部为个人,申请事项较多集中在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等业务领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管理,在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设“政策”专栏,集中公布政策文件149件,2024年新增20件。加强政策文件管理,对39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继续保留,对11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宣布失效废止。加强公文和其他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及时向“两馆一中心”移交档案资料,为查询使用和信息公开提供便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按照要求及时优化和更新公开版面和栏目设计,做好网站日常运营维护,加强日常读网检查,健全网站、政务新媒体风险排查机制。二是建立完善网站人员、经费、技术保障、常态化监管、网站信息内容保障、网站纠错留言答复和网站问责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三是规范开设“河北民政”微信公众号,建立民政网微一体化平台,坚持“三审三校”原则,实现网站、公众号内容同步采集、发布,全年微信公众号共制作发布海报96张,专题10个,总发文1556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等工作机制。坚持年初部署、季度考核、年终总结闭环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参加全省政府信息公开法律知识学习问答,着力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0

4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对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仍有一些差距短板,主要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还较为单一,线上线下融合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下步工作中,省民政厅将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用心用情回应群众诉求,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各项民政惠民政策的透明度和知晓率,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做好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贡献民政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落实信息处理收费政策。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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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民政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5年01月27日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由河北省民政厅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和复议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河北省民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服务保障全省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2场,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92条。公开发布政策文件21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6件,解读信息发布77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45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15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给予书面答复,答复内容规范、程序合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会同法律顾问会商答复意见,办理过程中积极与申请人沟通,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全部为个人,申请事项较多集中在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等业务领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管理,在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设“政策”专栏,集中公布政策文件149件,2024年新增20件。加强政策文件管理,对39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继续保留,对11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宣布失效废止。加强公文和其他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及时向“两馆一中心”移交档案资料,为查询使用和信息公开提供便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按照要求及时优化和更新公开版面和栏目设计,做好网站日常运营维护,加强日常读网检查,健全网站、政务新媒体风险排查机制。二是建立完善网站人员、经费、技术保障、常态化监管、网站信息内容保障、网站纠错留言答复和网站问责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三是规范开设“河北民政”微信公众号,建立民政网微一体化平台,坚持“三审三校”原则,实现网站、公众号内容同步采集、发布,全年微信公众号共制作发布海报96张,专题10个,总发文1556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等工作机制。坚持年初部署、季度考核、年终总结闭环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参加全省政府信息公开法律知识学习问答,着力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0

4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对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仍有一些差距短板,主要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还较为单一,线上线下融合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下步工作中,省民政厅将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用心用情回应群众诉求,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各项民政惠民政策的透明度和知晓率,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做好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贡献民政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落实信息处理收费政策。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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