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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民政厅关于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2012-02-29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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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由河北省民政厅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和今后工作思路。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现将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1年,河北省民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行透明政务、打造阳光民政”为目标,认真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和推进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处理程序,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依法有序,稳步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河北省民政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有机配合、强化管理的工作格局。细化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在发文审核单中专门设置“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选项,明确各类选项的界定办法。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积极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二)完善平台建设,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为进一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扩大民政工作的影响力,河北省民政厅加快了门户网站建设的相关工作。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定位要求,定期对河北民政网进行改版,强化服务理念,拓展服务功能,不断创新方式,努力丰富网站内容。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开展网上电子审批、一个窗口集中办理和“一站式”服务等。依法公开办事的依据、流程和结果,实现办事项目有关信息的充分告知。每月10日前将《重要行政权力动态公开运行情况登记表》上报省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工作办公室,并及时将运行结果在河北省效能网、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河北民政网予以公开。2011年,共完成网上审批366件,办结率100%。
(三)拓展公开范围,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河北省民政厅以服务社会公众为重点,及时通过河北民政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救灾、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工作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和工作进展情况,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已公开的政策信息包括:《全省公墓情况及公墓政策》、《全省社会团体变更公告》、《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和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军休干部思想工作的意见》、《全国性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初审暂行办法》等,方便群众了解最新的民政政策。另外,在原有的政务信息类、互动交流类、网上办事三大类栏目的基础上,拓展信息公开栏目。新增“2011年河北省民政工作暨反腐倡廉建设视频会议”、“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保定考察民政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文明祭扫,平安清明”、“推进农村社会养老‘幸福工程’”、“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防灾减灾”、“河北省民政厅厅机关和直属单位行风直评”、“学习贯彻中共河北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等8个专题,丰富了重要信息公开内容。
(四)加大公开力度,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根据河北省民政厅制定的《关于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宗物资招标采购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的规定》,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采购项目在立项、招标、组织实施、项目验收、项目审计、项目付款、资料归档等主要环节的监控和防范,要求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在省政府网和河北民政网上公开。同时,把推进财政预算公开透明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按照完整、真实、细化的要求,在省政府网和河北民政网率先公开《2011年度预算信息》。
(五)优化公开载体,方便群众了解民政工作
河北省民政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民生重大事项、承诺事项。特别是注重抓住创先争优活动、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城乡低保、社会救助、双拥优抚、抗旱救灾、伤病残军人接收安置、地名公共服务等政务活动和重点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和服务承诺、践诺工作力度。古怀璞厅长等厅领导带队参加阳光访谈节目3次、阳光热线节目4次,解答社会群众关心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退伍安置、社区建设等热点、焦点问题。在中央和省级主要新闻媒体上发表新闻稿件604篇;在《中国社会报》、《中国民政》等部属民政行业媒体上刊发稿件314篇;编发《河北民政》内刊24期,刊发领导讲话、经验交流、动态信息等400余篇,通过河北民政门户网站全文向社会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河北省民政厅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2011年河北民政网共主动公开信息2141条,其中站内提示37条,政府信息公开211条,政策法规23条,民政资讯1302条,党风廉政建设11条,专题专栏396条,行政权力公开透明45条,民政风采等其他信息116条。
2011年在省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70条,其中机构设置和职能信息15条、计划总结信息4条、政府规章信息11条、其他文件信息3条、财务预决算信息1条、行政许可信息40条、其他行政执法行为信息31条、公告公示信息353条、突发事件信息4条、其他信息1条、领导讲话活动信息310条、领导成员和分工信息7条、规范性文件66条、工作总结3条、工作动态710条及行政监管信息11条,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及时、全面、准确、规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河北省民政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以信函形式提交,涉及公墓审批项目。对收到的申请省民政厅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了受理。截止报告日期,已对收到申请答复完毕,办结率为100%。
四、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河北省民政厅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1年,河北省民政厅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问题。
六、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资料移交省档案馆、图书馆情况
鉴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更新维护是一项长期工作,河北省民政厅及时、全面、准确更新政府信息,着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更新维护工作。同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每季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成册,移交省档案馆、省图书馆,方便群众查阅。在省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内容保障工作的通报》中,受到通报表彰。
七、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针对网络咨询较多情况,省民政厅配备专门人员认真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与相关业务处室进行沟通,及时回复公众网上咨询和监督投诉,使公众最大限度得到知情权。2011年河北民政网共受理“厅长信箱”来信319件,“监督投诉”65件,受理“网上咨询”答复公众咨询1171件,答复率均为100%。省政府网站共受理“咨询回复”42件,“排忧解难”13件,答复率均为100%;“监督投诉”60件,畅通了与公众沟通渠道,提升了为民办事效率。
八、今后工作思路
近年来,河北省民政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与群众的需求相比,尚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加强。2012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抓制度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按照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着重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公文起草、办理流程相结合,努力做到起草时有提醒、办理时有审核、签发时有落实。
2、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2012年,除了不断丰富动态类信息的公开内容,还要增加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数量。同时,重点推进权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与综合新闻网站、报纸等媒体的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方便群众查询、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政府信息,同时为依申请公开提供便利条件。
4、完善政府信息培训、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公开及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不断增强全厅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强化监督考核,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河北省民政厅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主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版权所有: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微信
河北省人民政府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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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民政厅关于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 2012年02月29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由河北省民政厅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和今后工作思路。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现将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1年,河北省民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行透明政务、打造阳光民政”为目标,认真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和推进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处理程序,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依法有序,稳步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河北省民政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有机配合、强化管理的工作格局。细化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在发文审核单中专门设置“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选项,明确各类选项的界定办法。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积极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二)完善平台建设,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为进一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扩大民政工作的影响力,河北省民政厅加快了门户网站建设的相关工作。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定位要求,定期对河北民政网进行改版,强化服务理念,拓展服务功能,不断创新方式,努力丰富网站内容。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开展网上电子审批、一个窗口集中办理和“一站式”服务等。依法公开办事的依据、流程和结果,实现办事项目有关信息的充分告知。每月10日前将《重要行政权力动态公开运行情况登记表》上报省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工作办公室,并及时将运行结果在河北省效能网、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河北民政网予以公开。2011年,共完成网上审批366件,办结率100%。
(三)拓展公开范围,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河北省民政厅以服务社会公众为重点,及时通过河北民政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救灾、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工作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和工作进展情况,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已公开的政策信息包括:《全省公墓情况及公墓政策》、《全省社会团体变更公告》、《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和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军休干部思想工作的意见》、《全国性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初审暂行办法》等,方便群众了解最新的民政政策。另外,在原有的政务信息类、互动交流类、网上办事三大类栏目的基础上,拓展信息公开栏目。新增“2011年河北省民政工作暨反腐倡廉建设视频会议”、“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保定考察民政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文明祭扫,平安清明”、“推进农村社会养老‘幸福工程’”、“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防灾减灾”、“河北省民政厅厅机关和直属单位行风直评”、“学习贯彻中共河北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等8个专题,丰富了重要信息公开内容。
(四)加大公开力度,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根据河北省民政厅制定的《关于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宗物资招标采购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的规定》,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采购项目在立项、招标、组织实施、项目验收、项目审计、项目付款、资料归档等主要环节的监控和防范,要求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在省政府网和河北民政网上公开。同时,把推进财政预算公开透明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按照完整、真实、细化的要求,在省政府网和河北民政网率先公开《2011年度预算信息》。
(五)优化公开载体,方便群众了解民政工作
河北省民政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民生重大事项、承诺事项。特别是注重抓住创先争优活动、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城乡低保、社会救助、双拥优抚、抗旱救灾、伤病残军人接收安置、地名公共服务等政务活动和重点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和服务承诺、践诺工作力度。古怀璞厅长等厅领导带队参加阳光访谈节目3次、阳光热线节目4次,解答社会群众关心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退伍安置、社区建设等热点、焦点问题。在中央和省级主要新闻媒体上发表新闻稿件604篇;在《中国社会报》、《中国民政》等部属民政行业媒体上刊发稿件314篇;编发《河北民政》内刊24期,刊发领导讲话、经验交流、动态信息等400余篇,通过河北民政门户网站全文向社会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河北省民政厅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2011年河北民政网共主动公开信息2141条,其中站内提示37条,政府信息公开211条,政策法规23条,民政资讯1302条,党风廉政建设11条,专题专栏396条,行政权力公开透明45条,民政风采等其他信息116条。
2011年在省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70条,其中机构设置和职能信息15条、计划总结信息4条、政府规章信息11条、其他文件信息3条、财务预决算信息1条、行政许可信息40条、其他行政执法行为信息31条、公告公示信息353条、突发事件信息4条、其他信息1条、领导讲话活动信息310条、领导成员和分工信息7条、规范性文件66条、工作总结3条、工作动态710条及行政监管信息11条,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及时、全面、准确、规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河北省民政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以信函形式提交,涉及公墓审批项目。对收到的申请省民政厅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了受理。截止报告日期,已对收到申请答复完毕,办结率为100%。
四、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河北省民政厅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1年,河北省民政厅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问题。
六、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资料移交省档案馆、图书馆情况
鉴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更新维护是一项长期工作,河北省民政厅及时、全面、准确更新政府信息,着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更新维护工作。同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每季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成册,移交省档案馆、省图书馆,方便群众查阅。在省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内容保障工作的通报》中,受到通报表彰。
七、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针对网络咨询较多情况,省民政厅配备专门人员认真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与相关业务处室进行沟通,及时回复公众网上咨询和监督投诉,使公众最大限度得到知情权。2011年河北民政网共受理“厅长信箱”来信319件,“监督投诉”65件,受理“网上咨询”答复公众咨询1171件,答复率均为100%。省政府网站共受理“咨询回复”42件,“排忧解难”13件,答复率均为100%;“监督投诉”60件,畅通了与公众沟通渠道,提升了为民办事效率。
八、今后工作思路
近年来,河北省民政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与群众的需求相比,尚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加强。2012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抓制度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按照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着重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公文起草、办理流程相结合,努力做到起草时有提醒、办理时有审核、签发时有落实。
2、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2012年,除了不断丰富动态类信息的公开内容,还要增加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数量。同时,重点推进权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与综合新闻网站、报纸等媒体的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方便群众查询、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政府信息,同时为依申请公开提供便利条件。
4、完善政府信息培训、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公开及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不断增强全厅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强化监督考核,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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