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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承办十三届全国人大期间代表建议工作情况报告
2022-09-23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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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本届人大以来,河北省政府高度重视全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坚持高位推动,强化工作举措,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探索代表建议办理的新方法、新途径,通过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现将我省政府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2022年,河北省政府共承办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35件,其中独办2件、协办23件、参阅10件,涉及科、教、文、卫和体育类,发展规划、建设项目和综合经济类,城乡建设与资源环境类,工交、能源和邮电类,社会及公共事务类,财政、税收和金融类,农、林、牧、渔和水利类,流通、旅游和服务类等8个方面,覆盖范围广,民生关联度高。总体来看,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生态环境治理、交通设施建设等仍是人大代表关注的焦点。目前,交由我省政府独办的2件代表建议已全部按时答复,且代表建议所提意见建议均予以采纳,正在有序解决和落实;协办的23件代表建议均已按时反馈主办单位;10件参阅件已转交到有关部门工作中参考借鉴。通过主动与代表联系沟通,认真开展走访代表工作,获得了代表的理解、支持和满意,圆满完成了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各项工作。
二、十三届全国人大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总体情况
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省政府共承办全国人大代表建议163件(主办27件、分办8件、独办13件、协办85件、参阅30件)。代表建议内容主要涉及科、教、文、卫和体育类,发展规划、建设项目和综合经济类,城乡建设与资源环境类,工交、能源和邮电类,社会及公共事务类,财政、税收和金融类,农、林、牧、渔和水利类,流通、旅游和服务类等8个方面。总体来看,代表们对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生态环境治理、2022年北京冬奥会及京张文化旅游带建设方面较为关注,其中涉及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的建议35件,约占总数的21.5%;涉及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方面的建议19件,约占总数的11.7%;涉及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建议22件,约占总数的13.5%;涉及2022年北京冬奥会及京张文化旅游带方面的建议15件,约占总数的9.2%,这些建议占比超过交由我省承办建议总数的50%。截至目前,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至五次会议上,交由我省主办、独办和分办的48件代表建议,均已按时办复。其中,30件代表建议所提意见建议得到采纳,有关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和落实,解决问题比例达到62.5%;4件代表建议列入工作计划、规划,正在逐步推进;14件代表建议因政策条件限制确实不能解决,已向代表作出详细说明解释。协办的85件代表建议均按时反馈主办单位。交由我省政府参阅的30件代表建议全部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参考借鉴。
三、落实代表建议答复(B类)承诺事项情况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河北省政府共主办、分办、独办全国代表建议48件,其中办理结果为B类的代表建议共4件。收到《关于报送十三届全国人大期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常办联字〔2022〕45号)后,省政府办公厅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B类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复查,认真梳理、核对、检查承诺事项进展和落实情况。目前,4件B类建议所提问题均已基本解决,意见建议全部得到采纳。经与代表沟通汇报,相关代表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一)黄玉梅代表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解决G107线豫冀交界处断头路问题的建议”。河北省政府大力支持实施G107升级改建,全力以赴推进豫冀道路贯通。G107邯郸段分两期建设,其中:邯邢界至马头南段已于2020年5月开工建设,计划2022年底前建成通车;马头南至冀豫界段(漳河大桥及漳河南岸5公里段),已完成设计方案审批,具备了监理、施工招投标条件,待土地组卷完成后即可开工建设。目前,土地组卷前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已完成土地放线、入地调查、勘测定界等工作;文物勘探具备开工条件,已完成路线关键点的先期考古勘探。2022年配套资金已列入财政预算6000万元,基本满足项目前期启动需求。下一步,按照自然资源部最新发布的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尽快编制完成农用地转用、补充耕地、征收土地、供地等方案,力争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自然资源部土地组卷审批,随即组织开展监理、施工招投标工作。
(二)方金华代表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把廊坊规划成生态建设区的建议”。五年来,河北省政府大力支持廊坊市通过推进全社会节水、引足用好域外水、推进种植结构和经济结构调整、实施河渠生态补水、增加河渠蓄水能力、严格管控地下水开采等多种方式途径,进一步加强廊坊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综合治理,截至2021年底,廊坊市累计压减地下水超采量2.6亿立方米,完成总任务的86.7%。2022年8月,廊坊市浅层、深层地下水位与2018年同期相比分别回升0.9米、5.65米,区域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此外,在森林草原湿地建设保护方面支持廊坊市生态建设,重点在三北防护林、森林资源培育、造林绿化重点工程奖补、森林植被恢复等项目上,对廊坊市累计投资11351万元。
(三)张丽侠代表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加快推进北京通州与河北大厂跨潮白河新公路桥建设的建议”。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已于2022年2月25日批复了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22年5月7日批复了初步设计,并已完成施工图审查等前期工作。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施工、统一管理”的原则,大厂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于2022年8月5日与北京交通委员会通州公路分局签订了《厂通路(大厂县至通州区段)桥梁工程建设管理协议》,委托北京市统一组织整座桥梁的建设。目前,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厂通路潮白河大桥项目,将由北京交通委员会通州公路分局进行整体桥梁的招投标和建设管理工作,预计2022年10月份完成招标,2022年11月份进场施工。
(四)庄毓敏代表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修建厂通大桥和地铁M6号线东延以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建议”。厂通路建设项目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点项目,全长7.915公里(新建1.638km跨潮白河大桥一座),执行一级公路建设标准。2021年12月22日,厂通路(河北段)与北京段同步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厂通路引道工程已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桩基施工、排水管沟及检查井开挖,路基填方等施工,正在进行路面水稳铺设等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150万元。预计2022年9月底前完成道路主体工程施工。河北段桥梁工程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前期工作,已与北京方签订了委托建设管理协议,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厂通路潮白河大桥项目。下一步,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施工、统一管理”的原则,由北京交通委员会通州公路分局进行整体桥梁的招投标和建设管理工作。此外,跨界道路方面,安石路(对接通州区石小路,香河段长3.624公里,其中桥梁工程1060.1米,路基段长2563.9米),安石路王家摆桥已基本完成主桥、引桥基础及下部结构施工,正在进行主桥钢结构加工、临时支架安装、支架基础等施工,已完成总工程量的57%。北京市姚家园路东延京冀对接项目和通宝路,正在与北京方面同步开展前期工作。G230钳屯弯道至老夏安线段,已开工建设,正在进行桥梁基础、承台、墩柱和小箱梁预制等施工。
四、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及取得的实效
五年来,河北省政府先后将承办的11件有关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代表建议确定为重点建议,与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相结合,与全面深化改革重点相结合,通过召开办理工作座谈会、邀请代表参加调研、当面征求代表意见、联合京津及国家有关部委研讨协商落实措施等,推进相关工作有效开展。
(一)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结合河北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建设的建议”,河北省加快融入京津都市圈,印发了《关于北京市通州区与河北省三河、大厂、香河三县市协同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2020年廊坊北三县实施与北京合作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200项。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替代路线、京秦高速京冀和冀津等接线段、太行山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唐廊高速公路唐山段与天津实现连通,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北线高速廊坊空港段通车运营。加快石家庄、唐山都市圈发展,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京唐铁路开工建设,燕潮大桥正式通车。教育、医疗合作持续深化,全省400余家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与京津开展合作,合作项目超过500个。结合河北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制定"十四五"期间京津冀协同发展五年规划的建议”,我省认真组织编制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十四五”规划,促进重点区域一体化、协同领域全面化、对接合作制度化。加快雄安新区高端高新产业集聚,带动全省创新发展。高质量筹办冬奥会,推动冰雪装备制造业、冰雪旅游等产业快速发展。加快张家口首都“两区”建设,大力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地下水压采、湿地生态修复和退耕还湿等工程。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促进廊坊北三县与北京城市副中心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建立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围绕张淑芬代表提出的“关于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中如何快速做大做强河北文化产业的建议”,河北省与京津两地携手联动、共同发力,加强京津冀文化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制定了《河北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明确提出建设“京津冀文化产业群”,推进京张高铁河北省段沿线文化产业与体育、旅游等领域融合发展。京津冀三地文旅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签署了《京津冀文化领域协同发展战略框架协议》,制定了《京津冀文化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共同举办了一系列品牌文化活动,成立了京津冀演艺联盟、京津冀公共文化服务示范走廊发展联盟、京津冀图书馆联盟等七大联盟。三地产业部门共同打造了北京文博会、天津(滨海)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展交会、河北特色产业博览会等交易展会等企业推介和产品展示交易平台。围绕武卫东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建设的建议”,我省会同北京市、国家有关部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出台了系列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联合印发了《冰雪旅游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支持包括京张地区在内的相关地区冰雪运动和冰雪旅游发展。体育总局将“加快建设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纳入《“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京张高铁、延崇高速公路相继建成,北京、张家口之间实现快速交通联系。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9亿元,支持京张地区文化旅游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7个。加强京张两地体育组织交流,联合举办重大国际体育赛事、群众性体育赛事、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建立了京张两地文旅、体育、环保、发改等多方参与,政府、部门、企业多级沟通的协同发展机制,形成了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工作会商制度。
(二)加快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方面。针对刘学景代表提出的“关于在雄安新区推广应用铜材料的建议”,我省遵循开放式、市场化思路,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雄安新区建设,支持铜材料等符合规划标准的建材在雄安新区先行先试、推广使用。铜材料作为新材料重要组成部分,是雄安新区重点培育方向之一,将与其他高端高新产业融合发展。针对陈建华代表提出的“关于构建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的建议”,我省加快建设全球首个数字孪生城市,推动人流、物流和资金流全数字化。打造金融科技中心和金融大数据中心,开展雄安新区科技中心、数字货币等试点工作,成立雄安新区发展研究中心。建立雄安新区块数据平台,建成了雄安新区智能城市数据汇聚中心、数据管理中心和数据服务中心。针对陈建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雄安新区绿色金融的建议”,我省认真梳理全国各地绿色金融政策及创新举措,就建设雄安新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设立居民绿色账户、组建绿色金融机构等开展了专题研究,形成了初步成果。积极谋划建设绿色金融平台,加快设立白洋淀生态环保基金。丰富金融科技手段,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推出了“惠农贷”等特色金融产品。针对吕世明代表提出的“关于请雄安新区管委会尽快评审发布雄安新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规范导则的建议”和陈爱珠代表提出的“关于请雄安新区管委会加快落实雄安新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导则的建议”,我省积极推进雄安新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参加了由中国残联组织的雄安新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研讨会,就如何做好雄安新区无障碍设施建设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明确了未来雄安新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发展方向。住房城乡建设部已组织制(修)订了《无障碍设计规范》《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等规范及《无障碍设施建设图集》等标准设计图集,正在编制《无障碍通用规范》等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雄安新区将在《雄安新区容东片区无障碍系统化设计导则》《雄安新区容东片区信息无障碍系统化设计导则》的基础上,尽快启动无障碍设施图集编制工作,及早发布实施。针对陈凤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雄安新区重点工程项目纳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建议”,我省加快推动雄安新区技师学院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拟成立由雄安新区管委会有关领导任主任,党群工作部、规划建设局、公共服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的协调推进技师学院(公共实训中心)筹建工作专班。同时,结合雄安新区实际,紧跟国内外市场变化和新区发展急需,面向亚太地区、京津冀地区中高端产业发展需求开展专业设置,主动承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中高端产业工种,动态调整专业设置、数量。雄安技师学院和公共实训基地总占地拟安排1000亩左右,预计年培训2000人以上。
(三)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与改善方面。围绕魏志民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衡水湖生态保护建设的建议”,我省加强顶层设计,我省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和加强衡水湖保护与发展的意见》,开展了湖区“四乱”问题清理。连续7年实施国家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累计安排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和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亿元。统筹项目建设,加快恢复衡水湖自然保护区生境多样性。围绕周潮洪等8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引滦水源地水质保护的建议”,我省不断强化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了滦河上游生态修复工程。与天津市签订了《关于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的协议(第二期)》,建立了联合预防、信息共享、联合监测、应急联动的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唐山、承德两市加强基层环境监管,实现了乡镇级河长“全覆盖”。推进潘家口、大黑汀周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开展网箱养殖清理。目前,潘家口水库、大黑汀水库、黎河、沙河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围绕郭军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永定河中下游生态修复供水保障机制的建议”,我省进一步强化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建立了引黄河补水长效机制。加强多方合作,联合山西、北京等地共同协商确定永定河补水水量、补水时间及补水管理工作。探索横向调水补偿机制,起草了《永定河流域横向水生态补偿实施方案》。结合王凤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河北省大气污染治理的建议”,我省全面落实秋冬季攻坚方案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十三五”期间,我省累计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90多亿元,为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打下了坚实基础。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截至2020年底,全省压减退出炼钢产能1400万吨、煤炭产能783万吨、火电产能55.1万千瓦。2020年,我省印发了《关于加强臭氧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了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统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污染协同防治。2020年全省臭氧平均浓度17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4%,实现了2015年以来首次下降。2021年,我省印发了《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研究制定了低VOCs替代、VOCs总量控制、NOx减排工程、油品整治与油气回收监管、排放监测监控、强化臭氧污染天气应对等10个方面35条重点举措,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加快“公转铁”建设步伐,认真落实国务院《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大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力度,通过降低超限超载率,缩小公铁运价差值,倒逼企业选择铁路运输。2021年1-8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4%;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43,同比下降11.8%,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五、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河北省政府始终坚持高位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办好人大代表建议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任务,作为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有效途径,积极完善办理机制,逐级压实办理责任,逐件抓好推动落实。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政治任务,与本部门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创新工作举措,加强督办考核,确保办理实效。针对代表密切关注的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2022年北京冬奥会筹办、京张文化旅游带建设和污染治理等重大问题,河北省政府每年都召开省政府常务会、专题会和省长办公会等研究推进落实。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逐件审阅代表建议内容,提出具体办理意见,强调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责任,限期高质量办结。二是精心谋划部署。省政府办公厅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有关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继承与创新并重原则,深入分析代表建议内容,详细制定代表建议办理方案,及时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台账,明确办理目标和质量标准,有序指导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三是层层压实责任。各承办单位坚持实行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责任处室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的“3+1”办理责任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布置和指导,适时听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牵头组织,把握进度,监督落实;承办处室具体责任人任务明确,知责明责,认真办理,形成了层层抓落实、件件有人办、事事有着落的办理格局。
(二)突出问题导向,提升办理质量。河北省政府坚持把代表满意、人民群众满意作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措并举,科学严谨地解决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一是深入分析调研。认真梳理分析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提炼、汇总其中的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研究提出工作对策和建议,专题报省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决策参考。各承办单位坚持到基层去调研,到现场去办理,通过实地查看、座谈,把情况搞清楚,把问题弄明白。特别是将代表反映集中、有一定共识但又难以解决的问题,作为调研重点,认真研究推进。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参考全国人大重点督办建议题目和方式,河北省政府先后将承办的35件涉及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2022年北京冬奥会、大气污染治理的代表建议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与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相结合,与全面深化改革重点相结合,通过召开办理工作座谈会、邀请代表参加调研、当面征求代表意见、联合京津及国家有关部委研讨办理落实措施等,推进相关工作开展。三是力求办理实效。对代表建议中所提问题,坚持现阶段能够解决的,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对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积极吸收采纳;对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列入规划、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向代表明确时间表和推进方案;对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较强的问题,深入研究论证,充分发挥代表建议的决策参考作用。
(三)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理效率。坚持将沟通协商贯穿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全过程,实行边协商、边办理,重点做好“三沟通”。一是加强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沟通,积极争取工作指导与支持,认真研究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协商的有效途径,规范办理程序,创新办理形式,提高办理效率,增强办理效果。二是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沟通,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协作机制,对分办、协办的代表建议,主动与国家相关部委交流协作,搞好衔接配合,合力促进问题解决。三是加强省直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注重把好分办关口,及时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围绕建议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准确了解代表建议意图,细化工作方案,加强信息共享,实行联合办理,促进办理工作高效开展。同时,不断深化服务代表方式,运用信函、电话、网络等形式,搭建代表监督平台,畅通代表表达意愿和反馈信息渠道。通过“中国·河北”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和改革举措做好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定期编发《政情摘报》,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等情况,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和解疑释惑工作,为代表知情明政提供服务。
(四)积极主动走访,全面复查落实。河北省政府坚持把走访代表和办后复查作为深化为代表服务、抓好办理工作落实的必要手段。一是以求计问策、改进工作,突出协商、力求共识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开展走访工作。对重点督办建议涉及的代表,办理结果为B类、C类建议涉及的代表,以及对办理工作提出异议的代表列为走访重点,详细汇报办理情况,主动宣传政策法律,虚心听取建议、批评和意见,共同协商下一步工作方案和措施。采取“请进来”交流座谈,“走出去”登门拜访,邀请实地调研等走访方式,切实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以兑现答复承诺和办理落实为目标,全面深入开展办后复查。每年答复代表后,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全部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全面复查,逐件核对办理结果,把重点督办建议和办理结果为B类(所提问题列入工作计划、规划)的建议列为复查重点,对办理结果为B类的建议及时建立办理工作台账,由专人负责定期对答复承诺事项进行跟踪督办,积极推动解决具体问题,确保代表建议落地落实。
(五)强化督查督办,确保办理实效。河北省政府坚持将代表建议办理纳入督查工作重要内容,扎实开展代表建议督办调研,开展分类督导、分层次督办,推动代表建议办理落地见效。一是聚焦代表建议办理时效动态督办。强化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对承办单位日常办理工作实行台账管理,采取点和点对接、面对面指导、片与片交流等方式,加强对承办单位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动态调度和过程控制。通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规范办理程序,统筹办理进度,协调解决难题,定期督办通报,确保每一件代表建议都按时保质答复。省政府办公厅每年都到部分省直部门和各市政府开展工作指导、调研、督办活动20余次,有效推动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聚焦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专项督导。认真执行全国人大关于重点督办建议有关规范要求,对确定的重点督办建议,加大督办力度,示范引领带动,增强办理实效。特别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问题,加强协调指导;对代表反映集中的问题,开展现场督办,推动解决落实。三是聚焦代表关注民生问题跟踪督查。河北省政府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各项民生工作,特别是对代表关注、社会关切的民生问题,持续督办承办单位研究跟进措施,评估办理效果,总结办理经验,查找未尽事宜,深入续办,强化督查,保证答复承诺事项落到实处。
(六)认真总结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在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同时,河北省政府认真研究代表建议办理典型案例,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面梳理代表建议办理答复、与代表沟通联系、建议采纳等情况,提炼、汇总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创新实践。坚持一案一总结、一事一分析,着力深化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推动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不断提高。充分利用官方网站、政务微信及省政府办公厅《承办工作通报》等宣传阵地,积极宣传推广代表建议办理的成功做法和有效成果,广泛争取社会各界对河北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解和支持,奠定了与代表开展建议办理协商的良好基础,营造了支持代表更好议政建言的和谐氛围。
下一步,河北省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有关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要求,认真分析研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思考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实效,全力以赴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指正。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3日
主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版权所有:河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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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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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届人大以来,河北省政府高度重视全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坚持高位推动,强化工作举措,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探索代表建议办理的新方法、新途径,通过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现将我省政府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2022年,河北省政府共承办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35件,其中独办2件、协办23件、参阅10件,涉及科、教、文、卫和体育类,发展规划、建设项目和综合经济类,城乡建设与资源环境类,工交、能源和邮电类,社会及公共事务类,财政、税收和金融类,农、林、牧、渔和水利类,流通、旅游和服务类等8个方面,覆盖范围广,民生关联度高。总体来看,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生态环境治理、交通设施建设等仍是人大代表关注的焦点。目前,交由我省政府独办的2件代表建议已全部按时答复,且代表建议所提意见建议均予以采纳,正在有序解决和落实;协办的23件代表建议均已按时反馈主办单位;10件参阅件已转交到有关部门工作中参考借鉴。通过主动与代表联系沟通,认真开展走访代表工作,获得了代表的理解、支持和满意,圆满完成了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各项工作。
二、十三届全国人大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总体情况
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省政府共承办全国人大代表建议163件(主办27件、分办8件、独办13件、协办85件、参阅30件)。代表建议内容主要涉及科、教、文、卫和体育类,发展规划、建设项目和综合经济类,城乡建设与资源环境类,工交、能源和邮电类,社会及公共事务类,财政、税收和金融类,农、林、牧、渔和水利类,流通、旅游和服务类等8个方面。总体来看,代表们对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生态环境治理、2022年北京冬奥会及京张文化旅游带建设方面较为关注,其中涉及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的建议35件,约占总数的21.5%;涉及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方面的建议19件,约占总数的11.7%;涉及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建议22件,约占总数的13.5%;涉及2022年北京冬奥会及京张文化旅游带方面的建议15件,约占总数的9.2%,这些建议占比超过交由我省承办建议总数的50%。截至目前,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至五次会议上,交由我省主办、独办和分办的48件代表建议,均已按时办复。其中,30件代表建议所提意见建议得到采纳,有关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和落实,解决问题比例达到62.5%;4件代表建议列入工作计划、规划,正在逐步推进;14件代表建议因政策条件限制确实不能解决,已向代表作出详细说明解释。协办的85件代表建议均按时反馈主办单位。交由我省政府参阅的30件代表建议全部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参考借鉴。
三、落实代表建议答复(B类)承诺事项情况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河北省政府共主办、分办、独办全国代表建议48件,其中办理结果为B类的代表建议共4件。收到《关于报送十三届全国人大期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常办联字〔2022〕45号)后,省政府办公厅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B类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复查,认真梳理、核对、检查承诺事项进展和落实情况。目前,4件B类建议所提问题均已基本解决,意见建议全部得到采纳。经与代表沟通汇报,相关代表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一)黄玉梅代表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解决G107线豫冀交界处断头路问题的建议”。河北省政府大力支持实施G107升级改建,全力以赴推进豫冀道路贯通。G107邯郸段分两期建设,其中:邯邢界至马头南段已于2020年5月开工建设,计划2022年底前建成通车;马头南至冀豫界段(漳河大桥及漳河南岸5公里段),已完成设计方案审批,具备了监理、施工招投标条件,待土地组卷完成后即可开工建设。目前,土地组卷前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已完成土地放线、入地调查、勘测定界等工作;文物勘探具备开工条件,已完成路线关键点的先期考古勘探。2022年配套资金已列入财政预算6000万元,基本满足项目前期启动需求。下一步,按照自然资源部最新发布的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尽快编制完成农用地转用、补充耕地、征收土地、供地等方案,力争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自然资源部土地组卷审批,随即组织开展监理、施工招投标工作。
(二)方金华代表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把廊坊规划成生态建设区的建议”。五年来,河北省政府大力支持廊坊市通过推进全社会节水、引足用好域外水、推进种植结构和经济结构调整、实施河渠生态补水、增加河渠蓄水能力、严格管控地下水开采等多种方式途径,进一步加强廊坊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综合治理,截至2021年底,廊坊市累计压减地下水超采量2.6亿立方米,完成总任务的86.7%。2022年8月,廊坊市浅层、深层地下水位与2018年同期相比分别回升0.9米、5.65米,区域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此外,在森林草原湿地建设保护方面支持廊坊市生态建设,重点在三北防护林、森林资源培育、造林绿化重点工程奖补、森林植被恢复等项目上,对廊坊市累计投资11351万元。
(三)张丽侠代表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加快推进北京通州与河北大厂跨潮白河新公路桥建设的建议”。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已于2022年2月25日批复了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22年5月7日批复了初步设计,并已完成施工图审查等前期工作。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施工、统一管理”的原则,大厂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于2022年8月5日与北京交通委员会通州公路分局签订了《厂通路(大厂县至通州区段)桥梁工程建设管理协议》,委托北京市统一组织整座桥梁的建设。目前,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厂通路潮白河大桥项目,将由北京交通委员会通州公路分局进行整体桥梁的招投标和建设管理工作,预计2022年10月份完成招标,2022年11月份进场施工。
(四)庄毓敏代表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修建厂通大桥和地铁M6号线东延以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建议”。厂通路建设项目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点项目,全长7.915公里(新建1.638km跨潮白河大桥一座),执行一级公路建设标准。2021年12月22日,厂通路(河北段)与北京段同步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厂通路引道工程已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桩基施工、排水管沟及检查井开挖,路基填方等施工,正在进行路面水稳铺设等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150万元。预计2022年9月底前完成道路主体工程施工。河北段桥梁工程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前期工作,已与北京方签订了委托建设管理协议,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厂通路潮白河大桥项目。下一步,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施工、统一管理”的原则,由北京交通委员会通州公路分局进行整体桥梁的招投标和建设管理工作。此外,跨界道路方面,安石路(对接通州区石小路,香河段长3.624公里,其中桥梁工程1060.1米,路基段长2563.9米),安石路王家摆桥已基本完成主桥、引桥基础及下部结构施工,正在进行主桥钢结构加工、临时支架安装、支架基础等施工,已完成总工程量的57%。北京市姚家园路东延京冀对接项目和通宝路,正在与北京方面同步开展前期工作。G230钳屯弯道至老夏安线段,已开工建设,正在进行桥梁基础、承台、墩柱和小箱梁预制等施工。
四、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及取得的实效
五年来,河北省政府先后将承办的11件有关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代表建议确定为重点建议,与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相结合,与全面深化改革重点相结合,通过召开办理工作座谈会、邀请代表参加调研、当面征求代表意见、联合京津及国家有关部委研讨协商落实措施等,推进相关工作有效开展。
(一)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结合河北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建设的建议”,河北省加快融入京津都市圈,印发了《关于北京市通州区与河北省三河、大厂、香河三县市协同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2020年廊坊北三县实施与北京合作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200项。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替代路线、京秦高速京冀和冀津等接线段、太行山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唐廊高速公路唐山段与天津实现连通,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北线高速廊坊空港段通车运营。加快石家庄、唐山都市圈发展,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京唐铁路开工建设,燕潮大桥正式通车。教育、医疗合作持续深化,全省400余家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与京津开展合作,合作项目超过500个。结合河北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制定"十四五"期间京津冀协同发展五年规划的建议”,我省认真组织编制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十四五”规划,促进重点区域一体化、协同领域全面化、对接合作制度化。加快雄安新区高端高新产业集聚,带动全省创新发展。高质量筹办冬奥会,推动冰雪装备制造业、冰雪旅游等产业快速发展。加快张家口首都“两区”建设,大力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地下水压采、湿地生态修复和退耕还湿等工程。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促进廊坊北三县与北京城市副中心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建立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围绕张淑芬代表提出的“关于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中如何快速做大做强河北文化产业的建议”,河北省与京津两地携手联动、共同发力,加强京津冀文化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制定了《河北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明确提出建设“京津冀文化产业群”,推进京张高铁河北省段沿线文化产业与体育、旅游等领域融合发展。京津冀三地文旅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签署了《京津冀文化领域协同发展战略框架协议》,制定了《京津冀文化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共同举办了一系列品牌文化活动,成立了京津冀演艺联盟、京津冀公共文化服务示范走廊发展联盟、京津冀图书馆联盟等七大联盟。三地产业部门共同打造了北京文博会、天津(滨海)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展交会、河北特色产业博览会等交易展会等企业推介和产品展示交易平台。围绕武卫东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建设的建议”,我省会同北京市、国家有关部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出台了系列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联合印发了《冰雪旅游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支持包括京张地区在内的相关地区冰雪运动和冰雪旅游发展。体育总局将“加快建设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纳入《“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京张高铁、延崇高速公路相继建成,北京、张家口之间实现快速交通联系。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9亿元,支持京张地区文化旅游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7个。加强京张两地体育组织交流,联合举办重大国际体育赛事、群众性体育赛事、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建立了京张两地文旅、体育、环保、发改等多方参与,政府、部门、企业多级沟通的协同发展机制,形成了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工作会商制度。
(二)加快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方面。针对刘学景代表提出的“关于在雄安新区推广应用铜材料的建议”,我省遵循开放式、市场化思路,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雄安新区建设,支持铜材料等符合规划标准的建材在雄安新区先行先试、推广使用。铜材料作为新材料重要组成部分,是雄安新区重点培育方向之一,将与其他高端高新产业融合发展。针对陈建华代表提出的“关于构建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的建议”,我省加快建设全球首个数字孪生城市,推动人流、物流和资金流全数字化。打造金融科技中心和金融大数据中心,开展雄安新区科技中心、数字货币等试点工作,成立雄安新区发展研究中心。建立雄安新区块数据平台,建成了雄安新区智能城市数据汇聚中心、数据管理中心和数据服务中心。针对陈建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雄安新区绿色金融的建议”,我省认真梳理全国各地绿色金融政策及创新举措,就建设雄安新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设立居民绿色账户、组建绿色金融机构等开展了专题研究,形成了初步成果。积极谋划建设绿色金融平台,加快设立白洋淀生态环保基金。丰富金融科技手段,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推出了“惠农贷”等特色金融产品。针对吕世明代表提出的“关于请雄安新区管委会尽快评审发布雄安新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规范导则的建议”和陈爱珠代表提出的“关于请雄安新区管委会加快落实雄安新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导则的建议”,我省积极推进雄安新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参加了由中国残联组织的雄安新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研讨会,就如何做好雄安新区无障碍设施建设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明确了未来雄安新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发展方向。住房城乡建设部已组织制(修)订了《无障碍设计规范》《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等规范及《无障碍设施建设图集》等标准设计图集,正在编制《无障碍通用规范》等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雄安新区将在《雄安新区容东片区无障碍系统化设计导则》《雄安新区容东片区信息无障碍系统化设计导则》的基础上,尽快启动无障碍设施图集编制工作,及早发布实施。针对陈凤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雄安新区重点工程项目纳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建议”,我省加快推动雄安新区技师学院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拟成立由雄安新区管委会有关领导任主任,党群工作部、规划建设局、公共服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的协调推进技师学院(公共实训中心)筹建工作专班。同时,结合雄安新区实际,紧跟国内外市场变化和新区发展急需,面向亚太地区、京津冀地区中高端产业发展需求开展专业设置,主动承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中高端产业工种,动态调整专业设置、数量。雄安技师学院和公共实训基地总占地拟安排1000亩左右,预计年培训2000人以上。
(三)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与改善方面。围绕魏志民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衡水湖生态保护建设的建议”,我省加强顶层设计,我省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和加强衡水湖保护与发展的意见》,开展了湖区“四乱”问题清理。连续7年实施国家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累计安排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和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亿元。统筹项目建设,加快恢复衡水湖自然保护区生境多样性。围绕周潮洪等8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引滦水源地水质保护的建议”,我省不断强化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了滦河上游生态修复工程。与天津市签订了《关于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的协议(第二期)》,建立了联合预防、信息共享、联合监测、应急联动的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唐山、承德两市加强基层环境监管,实现了乡镇级河长“全覆盖”。推进潘家口、大黑汀周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开展网箱养殖清理。目前,潘家口水库、大黑汀水库、黎河、沙河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围绕郭军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永定河中下游生态修复供水保障机制的建议”,我省进一步强化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建立了引黄河补水长效机制。加强多方合作,联合山西、北京等地共同协商确定永定河补水水量、补水时间及补水管理工作。探索横向调水补偿机制,起草了《永定河流域横向水生态补偿实施方案》。结合王凤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河北省大气污染治理的建议”,我省全面落实秋冬季攻坚方案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十三五”期间,我省累计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90多亿元,为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打下了坚实基础。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截至2020年底,全省压减退出炼钢产能1400万吨、煤炭产能783万吨、火电产能55.1万千瓦。2020年,我省印发了《关于加强臭氧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了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统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污染协同防治。2020年全省臭氧平均浓度17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4%,实现了2015年以来首次下降。2021年,我省印发了《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研究制定了低VOCs替代、VOCs总量控制、NOx减排工程、油品整治与油气回收监管、排放监测监控、强化臭氧污染天气应对等10个方面35条重点举措,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加快“公转铁”建设步伐,认真落实国务院《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大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力度,通过降低超限超载率,缩小公铁运价差值,倒逼企业选择铁路运输。2021年1-8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4%;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43,同比下降11.8%,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五、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河北省政府始终坚持高位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办好人大代表建议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任务,作为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有效途径,积极完善办理机制,逐级压实办理责任,逐件抓好推动落实。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政治任务,与本部门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创新工作举措,加强督办考核,确保办理实效。针对代表密切关注的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2022年北京冬奥会筹办、京张文化旅游带建设和污染治理等重大问题,河北省政府每年都召开省政府常务会、专题会和省长办公会等研究推进落实。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逐件审阅代表建议内容,提出具体办理意见,强调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责任,限期高质量办结。二是精心谋划部署。省政府办公厅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有关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继承与创新并重原则,深入分析代表建议内容,详细制定代表建议办理方案,及时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台账,明确办理目标和质量标准,有序指导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三是层层压实责任。各承办单位坚持实行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责任处室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的“3+1”办理责任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布置和指导,适时听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牵头组织,把握进度,监督落实;承办处室具体责任人任务明确,知责明责,认真办理,形成了层层抓落实、件件有人办、事事有着落的办理格局。
(二)突出问题导向,提升办理质量。河北省政府坚持把代表满意、人民群众满意作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措并举,科学严谨地解决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一是深入分析调研。认真梳理分析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提炼、汇总其中的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研究提出工作对策和建议,专题报省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决策参考。各承办单位坚持到基层去调研,到现场去办理,通过实地查看、座谈,把情况搞清楚,把问题弄明白。特别是将代表反映集中、有一定共识但又难以解决的问题,作为调研重点,认真研究推进。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参考全国人大重点督办建议题目和方式,河北省政府先后将承办的35件涉及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2022年北京冬奥会、大气污染治理的代表建议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与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相结合,与全面深化改革重点相结合,通过召开办理工作座谈会、邀请代表参加调研、当面征求代表意见、联合京津及国家有关部委研讨办理落实措施等,推进相关工作开展。三是力求办理实效。对代表建议中所提问题,坚持现阶段能够解决的,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对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积极吸收采纳;对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列入规划、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向代表明确时间表和推进方案;对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较强的问题,深入研究论证,充分发挥代表建议的决策参考作用。
(三)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理效率。坚持将沟通协商贯穿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全过程,实行边协商、边办理,重点做好“三沟通”。一是加强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沟通,积极争取工作指导与支持,认真研究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协商的有效途径,规范办理程序,创新办理形式,提高办理效率,增强办理效果。二是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沟通,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协作机制,对分办、协办的代表建议,主动与国家相关部委交流协作,搞好衔接配合,合力促进问题解决。三是加强省直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注重把好分办关口,及时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围绕建议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准确了解代表建议意图,细化工作方案,加强信息共享,实行联合办理,促进办理工作高效开展。同时,不断深化服务代表方式,运用信函、电话、网络等形式,搭建代表监督平台,畅通代表表达意愿和反馈信息渠道。通过“中国·河北”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和改革举措做好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定期编发《政情摘报》,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等情况,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和解疑释惑工作,为代表知情明政提供服务。
(四)积极主动走访,全面复查落实。河北省政府坚持把走访代表和办后复查作为深化为代表服务、抓好办理工作落实的必要手段。一是以求计问策、改进工作,突出协商、力求共识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开展走访工作。对重点督办建议涉及的代表,办理结果为B类、C类建议涉及的代表,以及对办理工作提出异议的代表列为走访重点,详细汇报办理情况,主动宣传政策法律,虚心听取建议、批评和意见,共同协商下一步工作方案和措施。采取“请进来”交流座谈,“走出去”登门拜访,邀请实地调研等走访方式,切实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以兑现答复承诺和办理落实为目标,全面深入开展办后复查。每年答复代表后,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全部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全面复查,逐件核对办理结果,把重点督办建议和办理结果为B类(所提问题列入工作计划、规划)的建议列为复查重点,对办理结果为B类的建议及时建立办理工作台账,由专人负责定期对答复承诺事项进行跟踪督办,积极推动解决具体问题,确保代表建议落地落实。
(五)强化督查督办,确保办理实效。河北省政府坚持将代表建议办理纳入督查工作重要内容,扎实开展代表建议督办调研,开展分类督导、分层次督办,推动代表建议办理落地见效。一是聚焦代表建议办理时效动态督办。强化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对承办单位日常办理工作实行台账管理,采取点和点对接、面对面指导、片与片交流等方式,加强对承办单位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动态调度和过程控制。通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规范办理程序,统筹办理进度,协调解决难题,定期督办通报,确保每一件代表建议都按时保质答复。省政府办公厅每年都到部分省直部门和各市政府开展工作指导、调研、督办活动20余次,有效推动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聚焦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专项督导。认真执行全国人大关于重点督办建议有关规范要求,对确定的重点督办建议,加大督办力度,示范引领带动,增强办理实效。特别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问题,加强协调指导;对代表反映集中的问题,开展现场督办,推动解决落实。三是聚焦代表关注民生问题跟踪督查。河北省政府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各项民生工作,特别是对代表关注、社会关切的民生问题,持续督办承办单位研究跟进措施,评估办理效果,总结办理经验,查找未尽事宜,深入续办,强化督查,保证答复承诺事项落到实处。
(六)认真总结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在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同时,河北省政府认真研究代表建议办理典型案例,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面梳理代表建议办理答复、与代表沟通联系、建议采纳等情况,提炼、汇总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创新实践。坚持一案一总结、一事一分析,着力深化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推动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不断提高。充分利用官方网站、政务微信及省政府办公厅《承办工作通报》等宣传阵地,积极宣传推广代表建议办理的成功做法和有效成果,广泛争取社会各界对河北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解和支持,奠定了与代表开展建议办理协商的良好基础,营造了支持代表更好议政建言的和谐氛围。
下一步,河北省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有关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要求,认真分析研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思考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实效,全力以赴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指正。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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