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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报告
2015-03-27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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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防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2014年我办扎实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健全、职责明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办成立了由阎会力副主任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秘书处,配备了工作人员,设立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秘书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登记、查询、办理、备案、统计、公开等具体工作,各处(室)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提供相关公开信息,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运转有序。2014年,我办严格按照《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开展工作,面向社会主动公开内设机构和主要职责以及相关人防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办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向社会公开。2014年通过“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份(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为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我办注重做好信息咨询工作,在咨询处理过程中,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以获取较好的处理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度,我办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办提出的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所以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复议、诉讼情况
我办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资料移交情况
我办2014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资料已经全部移交省档案馆、省图书馆。
六、下一步重点工作
1、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根据《条例》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观念、探索工作方法,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2、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围绕公众关注的问题,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真正做到公开透明。
本年度报告在河北门户网(www.hebei.gov.cn)上刊登,如有指导意见或修改意见,请联系河北省人防办秘书处,联系人:韩磊,联系电话0311—66735805,传真0311—66735806,通信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85号,邮编:050021,电子邮箱:sbmscyx@126.com。
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5年3月26日
主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版权所有:河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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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报告

  • 2015年03月27日
省人防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2014年我办扎实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健全、职责明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办成立了由阎会力副主任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秘书处,配备了工作人员,设立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秘书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登记、查询、办理、备案、统计、公开等具体工作,各处(室)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提供相关公开信息,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运转有序。2014年,我办严格按照《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开展工作,面向社会主动公开内设机构和主要职责以及相关人防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办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向社会公开。2014年通过“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份(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为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我办注重做好信息咨询工作,在咨询处理过程中,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以获取较好的处理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度,我办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办提出的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所以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复议、诉讼情况
我办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资料移交情况
我办2014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资料已经全部移交省档案馆、省图书馆。
六、下一步重点工作
1、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根据《条例》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观念、探索工作方法,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2、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围绕公众关注的问题,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真正做到公开透明。
本年度报告在河北门户网(www.hebei.gov.cn)上刊登,如有指导意见或修改意见,请联系河北省人防办秘书处,联系人:韩磊,联系电话0311—66735805,传真0311—66735806,通信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85号,邮编:050021,电子邮箱:sbmscy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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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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