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在2020年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省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基础上编制。
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河北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加强用权公开、服务公开、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强化重大政策解读和《条例》学习贯彻,全省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积极发挥了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为建设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方面
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全面加强。省委编办、省政府办公厅等部门全面推进权责清单编制公开工作,制定河北省全面开展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方案,组织各级行政机关认真梳理本部门职能权限、履职依据、权力运行流程、责任事项等清单要素,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编制完成省市县乡四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依法依规全面公开行政机关工作职能、机构设置、行政权力、服务职责以及重点领域信息等事项内容,在政府网站集中展示、动态调整,形成全省一体化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体系,为推进“放管服”改革、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打下坚实基础。编制并公开全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三张清单,以清单促进部门理清职责关系,规范用权公开。
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持续深化。严格执行《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探索编制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事项目录,对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采取座谈会、听证会、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雄安新区组织雄县、容城、安新等组团和安州、晾马台特色小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面向群众作针对性讲解和答疑,认真征集吸纳公众意见建议。石家庄市邀请省委督查组、市人大、市政协、新闻媒体等有关人员参加或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对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提前广泛征求意见,研究事项结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及时向社会公开。秦皇岛市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机制,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征集意见的主要观点、采纳意见数量、未采纳意见理由、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均主动向社会公布。
政务信息管理稳步推进。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制度,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省司法厅组织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省共梳理政府规章40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8919件,拟修改省政府规章4件,责成设区的市政府修改、废止本级政府规章6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40件。省政府办公厅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实现保密审查程序、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有序衔接,政务信息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省民政厅健全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初步解决了政务信息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的问题。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加强。围绕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任务,聚焦落实“六稳”“六保”、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北京冬奥会筹办、打好“三大攻坚战”等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重点民生领域全面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围绕疫情防控领域,各地各部门坚持做好疫情相关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开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等信息,权威有效回应涉及疫情的舆情热点,积极发布疫情防控科普知识,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及微博微信设立疫情发布专栏,及时发布政策文件、疫情通报、防控动态等信息。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河北省优化卫生健康服务,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河北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河北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等新闻发布会6场,权威发布卫生健康信息,为群众答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公开,省政府门户网站“承办建议提案工作”专栏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复文3件,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复文1件,公开年度承办工作情况报告4篇,承办工作信息63条,承办工作规章规定3份。全省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对本单位承办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在本单位网站进行了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不断规范。严格落实《条例》《实施办法》要求,完善内部工作流程,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制定出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推行申请办理标准化流程和答复格式文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全面提升。规范拓展依申请公开渠道,组织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布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业务咨询电话,畅通在线、邮箱、信函、传真、当面申请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和满足公众个性化需求。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服务不断优化。强化服务理念,积极主动作为,特别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帮助申请人有效解决现实问题,充分发挥政府信息服务生产生活作用。全省各级行政机关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973件,较2019年同比上升20.7%,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97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5298件,占53.1%;不予公开506件,占5%;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3718件,占37.3%;不予处理179件,占1.8%。
(三)政策发布解读方面
重大政策解读精准有效。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方案,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办好“三件大事”、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开展解读,有力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省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全年解读省政府重大政策48件,通过图解、H5等方式解读300余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惠企政策宣传解读的通知》,推出《政策面对面》系列视频解读节目,疫情期间累计举办14期27个专题,网上全平台受众近2000万。邯郸市各级政府部门大力开展政策宣传日活动,通过发放明白纸、大喇叭广播等形式,让政策解读工作走进社区、村庄,推动政策红利加快转化为经济红利和群众便利。
宣传解读平台提质增效。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平台,开通了“政策直通车”宣传解读平台,集中发布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各类政策措施。2020年上传政策性文件1962件,实现了“一对一”精准推送,主动将惠企政策“送上门”,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省发展改革委充分发挥好河北省政企服务信息化平台“政策服务站”政策发布解读作用,分类梳理各类政策措施,为市场主体量身定做“政策包”,提供点对点、个性化精准推送,让企业第一时间享受政策红利。
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优质高效。全省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机制,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发布本地本部门政策信息以及工作成效,加强正面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力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省政府新闻办全年组织举办109场新闻发布会,重点围绕“三创四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脱贫攻坚”等内容,集中发布重大信息、开展政策解读。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举办新闻发布会639场,各地各部门举行媒体吹风会、集体采访、记者沙龙等其他形式的新闻发布活动200余场次。
(四)平台建设方面
政府网站规范平稳发展。制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完成市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IPv6升级改造工作,调整完善了省政府门户网站的文件公开、解读、互动交流等板块的内容体系,实现了用户“一号登陆、全网访问”和网站综合搜索功能,保障了疫情期间和重要时间节点政府网站的安全运行,全年更新各类政府信息61304条。认真落实国办公开办要求,基本完成省市县三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升级,优化栏目设置,着力加强疫情防控、生态环境、减税降费、征地信息、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建成以“河北省人民政府”微博微信为龙头的省市县三级政务新媒体矩阵,积极做强省政府微博微信。“河北省人民政府”微博微信共编发各类信息6000多条,《这份“复课宝典”请查收》《河北“健康通行码”来了,全省统一!全国互认!》等信息阅读量上百万人次。组织开发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对全省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监管,全年集中组织完成4次系统排查,发现并整改了一批问题新媒体账号,国务院办公厅对河北省政务新媒体抽查合格率达100%。各地各部门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显著增强。
线上线下平台融合创新发展。加快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推广,在省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政务公开专区,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咨询、查询、自助办理等服务。邢台市、承德市对“政务公开专区”统一标识、统一设施、统一功能、统一管理,提供可视、可读、可感的政策信息服务。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上线“冀时办”2.0版,提供各类便民应用1978项,高效解决企业及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开通运行由热线电话、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多媒体联动渠道构成的河北省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并转办涉及省政府各部门职能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以及跨区域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建议、表扬等事项。
(五)监督保障方面
组织领导更加有力。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调整全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地各部门相应建立健全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通过明确和落实领导责任、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推进全面依法履职,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重要组织保障。
培训交流更加深入。组织召开全省政务公开培训会、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现场观摩会,把《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内容,政府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各地各部门结合《条例》《实施办法》和年度工作要点等,科学设置培训课程,着力增强培训针对性、系统性,政务公开队伍业务素质水平稳步提高。
考核评估更加规范。制定出台《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调整完善,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对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通过网上巡查、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业务指导,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24 |
24 |
434 |
规范性文件 |
2241 |
2241 |
1738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276 |
-616 |
457593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327 |
+424 |
431417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083 |
+71 |
8321403 |
行政强制 |
260 |
+39 |
154493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4 |
+2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6318 |
238.99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038 |
317 |
16 |
39 |
500 |
63 |
9973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89 |
1 |
0 |
0 |
0 |
0 |
19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187 |
192 |
8 |
26 |
280 |
28 |
4721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95 |
7 |
2 |
4 |
68 |
1 |
577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42 |
0 |
1 |
0 |
0 |
0 |
43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34 |
1 |
0 |
0 |
0 |
2 |
37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44 |
6 |
0 |
0 |
2 |
4 |
156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65 |
4 |
0 |
0 |
1 |
0 |
7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70 |
4 |
0 |
0 |
0 |
0 |
74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27 |
1 |
0 |
0 |
2 |
0 |
3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74 |
2 |
1 |
1 |
4 |
0 |
82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430 |
82 |
4 |
4 |
58 |
5 |
3583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65 |
3 |
0 |
2 |
23 |
0 |
93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37 |
1 |
0 |
0 |
4 |
0 |
42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45 |
1 |
0 |
0 |
1 |
0 |
47 |
2.重复申请 |
65 |
1 |
0 |
0 |
0 |
0 |
66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5 |
0 |
0 |
0 |
0 |
0 |
5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6 |
0 |
0 |
0 |
0 |
0 |
6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35 |
5 |
0 |
0 |
15 |
0 |
55 |
(六)其他处理 |
235 |
5 |
0 |
1 |
12 |
17 |
270 |
(七)总计 |
9075 |
315 |
16 |
38 |
470 |
57 |
9971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59 |
2 |
0 |
0 |
30 |
1 |
19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198 |
102 |
80 |
54 |
434 |
102 |
34 |
35 |
28 |
199 |
73 |
8 |
27 |
18 |
126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地方和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高,信息服务意识不强,造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及时、不充分。二是基层单位业务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特别是个别地方和部门依申请公开工作不够规范、严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纠错情形较多。三是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基础还不够扎实,内部协调机制存在短板弱项,尚未彻底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2021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认真抓好《条例》贯彻执行,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层基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等各项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