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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安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02-22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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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以来,在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公安厅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坚持“五个公开”(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领域、丰富公开载体、加大公开力度和规范公开程序),规范“三个范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按时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妥善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相关咨询处理情况),转变工作思路、细化工作内容、谋划工作布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现总结如下:
  一、积极组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省公安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省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载体,董仚生副省长、冯帆副巡视员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部署,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强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行政,全力保障公民知情权。一是健全组织,强化保障。在原有组织机构、明确专职人员的基础上,2015年根据机构、人员变化情况,重新明确了各市和厅属各警种部门职责分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领导和专职人员,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同时,充分发挥省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大对相关单位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帮扶力度,定期组织交流学习,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多层次、多领域纵深开展、取得实效。二是丰富载体,拓阔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巩固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公开载体,积极拓展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平台;关注民意民生,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和网络舆情信息,积极通过政务微博微信、新闻网站、移动客户端及其他互联网平台持续跟进发声,大力宣传典型事迹,及时有效引导网上舆论,深度融入与公众之间的互动交流。2015年实时发布政务信息6207条、回应解读社会关注64条。三是加强监督,抓好落实。抽调专门人员定期对各项制度的落实进行监督,针对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奖惩,抓好典型,着重推广,同时对落实不到位、工作不积极、态度不踊跃的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劝导。
  二、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各类制度解释,不断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积极疏通权利救济途径等保障工作。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展主动公开的范围,丰富主动公开的内容,规范主动公开的程序和标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有效保障公民和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2015年,经过厅属各部门、保密办、厅领导审核后报省档案局、省图书馆并在互联网“中国·河北”官网进行公开的正式文件9件。二是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措施,在受理、转办、答复、复议各个环节,既严格依法,也讲究方式方法,耐心细致地做好工作,认真负责对待每个环节、处理每件申请。2015年至今,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件。其中,涉及信访19件、交管6件、法制3件、刑侦3件、人事机构建制2件、治安2件、禁毒1件、出入境1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在《条例》规定时限内办结,答复率100%,答复意见中, 同意公开”的1件,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非本行政机关公开的4件,不属于政府信息的21件,重复申请不予答复的5件,申请公开信息不予公开的1件,申请公开信息不存在的4件。行政复议及诉讼,2015年至今,申请人不服答复意见提起行政复议案件16起,其中维持答复意见15起,提起行政诉讼8起,驳回诉讼请求8起。三是稳妥处理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制定电话咨询办理流程,对电话申请、一般询问、申请答复等情况作了详细的解答规定,确保答复规范。
  三、积极开展执法公开工作。突出抓好执法管理、阳光警务等“十件实事”。坚持执法流程信息化,行政案件瑕疵率连续三年大幅下降,省政府对公安机关执法全程记录的经验给予充分肯定。坚持执法办案透明化,搭建了全国首个“行政复议文书网上公开平台”,集中开展了“警营开放周”活动,公开各类信息和行政裁决文书,在全省司法公开考核中排名第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化,建立法律顾问和执法管理委员会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涉及公安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先后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机关”、“依法行政工作优秀单位”。
  四、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培训考核工作。一是积极组织信息公开教育培训。2015年省厅面向地市公安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谋划,多方争取,针对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学习共3次,培训人员160余人。精心安排课程,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展历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解读、经典案例解析三个方面展开授课,系统培训了业务知识,深入交流经验,积累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法措施。二是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根据全省公安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本着以法规范工作、以考推进工作的原则,省公安厅依据《河北省公安厅执法公开警种部门任务分解表》,每半年对各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采取总结报告、自查自评、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发现归纳缺点不足,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切实不断提升全省公安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省公安厅答复申请人申请事项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部门双重领导的实际状况,逐步完善省级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对市级部门的协调、督导等制度体系。同时,通过定期召开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加深理解,加快步伐,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强化主动公开意识。
  (二)完善配套制度和机制建设,强化主动落实意识。健全组织架构,明确人员配置,完善机制建设,落实规章制度。同时借鉴省直机关及兄弟省市公安机关先进经验,对《河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再次进行修订,特别是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登记、转办、答复、反馈、督办等程序进行明确规定,对行政复议工作及诉讼工作承办单位及办理流程进行重新界定,将我厅的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确保信息公开保密性与原则性结合,强化主动落实意识。
  (三)丰富公开形式和平台载体,强化主动创新意识。创新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媒介载体,积极拥抱新科技带来的新形式,通过采用群众普遍欢迎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政府信息和重要工作信息。同时,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和公安工作介绍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河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
主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版权所有:河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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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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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安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16年02月22日
  2015年以来,在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公安厅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坚持“五个公开”(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领域、丰富公开载体、加大公开力度和规范公开程序),规范“三个范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按时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妥善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相关咨询处理情况),转变工作思路、细化工作内容、谋划工作布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现总结如下:
  一、积极组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省公安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省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载体,董仚生副省长、冯帆副巡视员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部署,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强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行政,全力保障公民知情权。一是健全组织,强化保障。在原有组织机构、明确专职人员的基础上,2015年根据机构、人员变化情况,重新明确了各市和厅属各警种部门职责分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领导和专职人员,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同时,充分发挥省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大对相关单位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帮扶力度,定期组织交流学习,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多层次、多领域纵深开展、取得实效。二是丰富载体,拓阔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巩固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公开载体,积极拓展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平台;关注民意民生,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和网络舆情信息,积极通过政务微博微信、新闻网站、移动客户端及其他互联网平台持续跟进发声,大力宣传典型事迹,及时有效引导网上舆论,深度融入与公众之间的互动交流。2015年实时发布政务信息6207条、回应解读社会关注64条。三是加强监督,抓好落实。抽调专门人员定期对各项制度的落实进行监督,针对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奖惩,抓好典型,着重推广,同时对落实不到位、工作不积极、态度不踊跃的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劝导。
  二、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各类制度解释,不断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积极疏通权利救济途径等保障工作。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展主动公开的范围,丰富主动公开的内容,规范主动公开的程序和标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有效保障公民和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2015年,经过厅属各部门、保密办、厅领导审核后报省档案局、省图书馆并在互联网“中国·河北”官网进行公开的正式文件9件。二是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措施,在受理、转办、答复、复议各个环节,既严格依法,也讲究方式方法,耐心细致地做好工作,认真负责对待每个环节、处理每件申请。2015年至今,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件。其中,涉及信访19件、交管6件、法制3件、刑侦3件、人事机构建制2件、治安2件、禁毒1件、出入境1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在《条例》规定时限内办结,答复率100%,答复意见中, 同意公开”的1件,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非本行政机关公开的4件,不属于政府信息的21件,重复申请不予答复的5件,申请公开信息不予公开的1件,申请公开信息不存在的4件。行政复议及诉讼,2015年至今,申请人不服答复意见提起行政复议案件16起,其中维持答复意见15起,提起行政诉讼8起,驳回诉讼请求8起。三是稳妥处理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制定电话咨询办理流程,对电话申请、一般询问、申请答复等情况作了详细的解答规定,确保答复规范。
  三、积极开展执法公开工作。突出抓好执法管理、阳光警务等“十件实事”。坚持执法流程信息化,行政案件瑕疵率连续三年大幅下降,省政府对公安机关执法全程记录的经验给予充分肯定。坚持执法办案透明化,搭建了全国首个“行政复议文书网上公开平台”,集中开展了“警营开放周”活动,公开各类信息和行政裁决文书,在全省司法公开考核中排名第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化,建立法律顾问和执法管理委员会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涉及公安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先后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机关”、“依法行政工作优秀单位”。
  四、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培训考核工作。一是积极组织信息公开教育培训。2015年省厅面向地市公安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谋划,多方争取,针对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学习共3次,培训人员160余人。精心安排课程,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展历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解读、经典案例解析三个方面展开授课,系统培训了业务知识,深入交流经验,积累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法措施。二是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根据全省公安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本着以法规范工作、以考推进工作的原则,省公安厅依据《河北省公安厅执法公开警种部门任务分解表》,每半年对各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采取总结报告、自查自评、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发现归纳缺点不足,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切实不断提升全省公安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省公安厅答复申请人申请事项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部门双重领导的实际状况,逐步完善省级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对市级部门的协调、督导等制度体系。同时,通过定期召开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加深理解,加快步伐,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强化主动公开意识。
  (二)完善配套制度和机制建设,强化主动落实意识。健全组织架构,明确人员配置,完善机制建设,落实规章制度。同时借鉴省直机关及兄弟省市公安机关先进经验,对《河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再次进行修订,特别是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登记、转办、答复、反馈、督办等程序进行明确规定,对行政复议工作及诉讼工作承办单位及办理流程进行重新界定,将我厅的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确保信息公开保密性与原则性结合,强化主动落实意识。
  (三)丰富公开形式和平台载体,强化主动创新意识。创新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媒介载体,积极拥抱新科技带来的新形式,通过采用群众普遍欢迎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政府信息和重要工作信息。同时,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和公安工作介绍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河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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