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省政府组成部门  >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09年河北省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0-04-1518:00
来源:
字体:
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河北省农业厅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河北省农业厅“河北农业信息网”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河北省农业厅办公室,电话:0311—86043010,地址:石家庄裕华东路88号。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以来我厅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厅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大厅,负责政府信息申请受理和公共信息查阅。截至2009年底,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机构、责任、人员的三落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编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河北省农业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河北省农业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河北省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主要是:信息指南及目录、领导信息及机构职能、行政行为、综合业务、日常工作等方面的内容。
二、主动公开情况
09年以来,我厅组织厅属单位,按各单位职责分工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一是坚持把省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基本公开平台,所有公开信息全部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在河北农业信息网、省渔业信息网和河北畜牧兽医网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截至目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3条。公开本年度新形成的政府信息13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二是按照要求向省档案馆和图书馆提供信息公开资料,加强各级档案馆政府信息集中查阅服务功能。三是为了方便社会各界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我厅将行政审批大厅及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由原来楼内二楼搬至机关门外,信息公开窗口其功能是提供政府信息统一查阅,受理政府信息的公开申请和对各信息公开主体的投诉举报等,窗口可对纸质文件进行查阅,可在窗口申请受理公开信息。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厅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公布。渠道之一,在厅行政审批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放置所有公开的信息文件、目录、指南、年报等纸质文本,供社会各界查阅。渠道之二,在“河北农业信息网”将产生的各类信息及时在网上发布,便于服务对象了解和掌握有关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渠道之三,将公开信息报省政府,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渠道之四,将公开信息分别送省档案馆和省图书馆供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本厅2009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人员及政府支出、收费情况
(一)配备兼职工作人员2名;
(二)全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实际支出;
(三)全年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收费。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厅虽然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部分厅属单位对其重要性、长期性、经常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操作中中还存在业务不熟悉、人手紧张等问题,这些问题我厅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把公众关心、社会关注、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突破口,进一步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甄别、梳理、审查操作细则,逐步探索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方式和规范程序,确保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得以全面、及时公开。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建立舆情和敏感问题应对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监督、评议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真实、透明,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平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功能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大宣传和普及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渠道,为公众创造的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良好环境。
主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版权所有: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微信
河北省人民政府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省政府组成部门 >>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09年河北省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10年04月15日
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河北省农业厅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河北省农业厅“河北农业信息网”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河北省农业厅办公室,电话:0311—86043010,地址:石家庄裕华东路88号。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以来我厅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厅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大厅,负责政府信息申请受理和公共信息查阅。截至2009年底,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机构、责任、人员的三落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编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河北省农业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河北省农业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河北省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主要是:信息指南及目录、领导信息及机构职能、行政行为、综合业务、日常工作等方面的内容。
二、主动公开情况
09年以来,我厅组织厅属单位,按各单位职责分工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一是坚持把省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基本公开平台,所有公开信息全部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在河北农业信息网、省渔业信息网和河北畜牧兽医网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截至目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3条。公开本年度新形成的政府信息13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二是按照要求向省档案馆和图书馆提供信息公开资料,加强各级档案馆政府信息集中查阅服务功能。三是为了方便社会各界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我厅将行政审批大厅及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由原来楼内二楼搬至机关门外,信息公开窗口其功能是提供政府信息统一查阅,受理政府信息的公开申请和对各信息公开主体的投诉举报等,窗口可对纸质文件进行查阅,可在窗口申请受理公开信息。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厅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公布。渠道之一,在厅行政审批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放置所有公开的信息文件、目录、指南、年报等纸质文本,供社会各界查阅。渠道之二,在“河北农业信息网”将产生的各类信息及时在网上发布,便于服务对象了解和掌握有关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渠道之三,将公开信息报省政府,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渠道之四,将公开信息分别送省档案馆和省图书馆供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本厅2009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人员及政府支出、收费情况
(一)配备兼职工作人员2名;
(二)全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实际支出;
(三)全年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收费。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厅虽然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部分厅属单位对其重要性、长期性、经常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操作中中还存在业务不熟悉、人手紧张等问题,这些问题我厅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把公众关心、社会关注、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突破口,进一步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甄别、梳理、审查操作细则,逐步探索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方式和规范程序,确保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得以全面、及时公开。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建立舆情和敏感问题应对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监督、评议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真实、透明,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平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功能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大宣传和普及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渠道,为公众创造的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良好环境。
河北省人民政府微信
河北省人民政府微博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河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