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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北省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3-04-01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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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2年整体推进情况
一是成立组织。是根据《办法》的要求,省农业厅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国岭任组长,厅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厅办公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法规处、市场信息处、驻厅监察室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日常工作。二是明确负责分工。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掌握综合情况,协调工作运行;负责公开信息的审核、备案及保密审查工作;按照要求向省档案馆和图书馆提供信息公开资料;厅法规处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合法性审查。承担申请人对农业厅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驻厅监察室负责对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和建议。厅市场信息处(信息中心)按要求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河北农业信息网建立专门网页,统一进行信息上网和更新。厅属各单位按要求和程序负责信息制作、报审和回复。省畜牧兽医局和省水产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行组织、自行公开。三是抓督导落实。针对我厅部分单位公开文件不及时的情况,对厅年度发文进行梳理,将应公开的文件列出单子,组织相关单位对照落实,通过梳理,将漏报信息47条进行了公开。四是加强保密审核。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保密专项检查,保证了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开展,全年公开政府信息条,全部符合保密要求,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群众投诉和行政诉讼事件。
二、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在制定下发了《河北省农业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河北省农业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和《河北省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三项制度,明确了主要工作、保障措施、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增强了工作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扎实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一是对厅发文件类政府信息,在我厅的发文阅批笺中增加政府信息公开意见栏,发文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在文件发文阅批笺中标明是否公开意见,送厅办公室审核,报厅领导审批后,各发文单位按照要求送信息中心统一上网公布,送厅办公室备案;二是对厅发文件之外的非文件类政府信息,厅属承办单位拟定信息文稿,并填写非文件类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经厅办公室审核,报厅领导审批同意后,送信息中心上网发布,送厅办公室备案;三是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厅行政审批大厅设窗口,受理申请人现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该立即予以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由厅办公室交厅职能单位办理,承办单位按规定时限提出书面答复意见,送办公室审核经厅领导审批后,及时回复申请人。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农业厅及所属省畜牧兽医局、省水产局,按各单位职责分工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一是坚持把省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基本公开平台,所有公开信息全部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在河北农业信息网、省渔业信息网和河北畜牧兽医网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二是按照要求向省档案馆和图书馆提供信息公开资料,加强各级档案馆政府信息集中查阅服务功能。三是在厅行政审批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在窗口可以直接提出政府信息申请,也可面对面进行政府信息咨询和收到纸质政府信息。截至2012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2条,公开本年度新形成的政府信息10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全部在河北农业信息网、省渔业信息网和河北畜牧兽医网上公开。包括:概况信息21条、政府规章文件52条、规划总结43条、工作动态375条、行政执法27条、财政财务35条,其他6条,公开指南2条、公开目录1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厅虽然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部分厅属单位对其重要性、长期性、经常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操作中中还存在人手紧张、经费紧张等问题,这些问题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我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按照《条例》要求,围绕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强工作协调和指导力度,组织厅属单位进行业务培训,协调财务部门落实工作资金,加强对厅属单位及时公开信息情况的督促检查,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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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北省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2013年04月01日
一、2012年整体推进情况
一是成立组织。是根据《办法》的要求,省农业厅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国岭任组长,厅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厅办公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法规处、市场信息处、驻厅监察室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日常工作。二是明确负责分工。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掌握综合情况,协调工作运行;负责公开信息的审核、备案及保密审查工作;按照要求向省档案馆和图书馆提供信息公开资料;厅法规处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合法性审查。承担申请人对农业厅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驻厅监察室负责对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和建议。厅市场信息处(信息中心)按要求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河北农业信息网建立专门网页,统一进行信息上网和更新。厅属各单位按要求和程序负责信息制作、报审和回复。省畜牧兽医局和省水产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行组织、自行公开。三是抓督导落实。针对我厅部分单位公开文件不及时的情况,对厅年度发文进行梳理,将应公开的文件列出单子,组织相关单位对照落实,通过梳理,将漏报信息47条进行了公开。四是加强保密审核。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保密专项检查,保证了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开展,全年公开政府信息条,全部符合保密要求,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群众投诉和行政诉讼事件。
二、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在制定下发了《河北省农业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河北省农业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和《河北省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三项制度,明确了主要工作、保障措施、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增强了工作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扎实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一是对厅发文件类政府信息,在我厅的发文阅批笺中增加政府信息公开意见栏,发文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在文件发文阅批笺中标明是否公开意见,送厅办公室审核,报厅领导审批后,各发文单位按照要求送信息中心统一上网公布,送厅办公室备案;二是对厅发文件之外的非文件类政府信息,厅属承办单位拟定信息文稿,并填写非文件类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经厅办公室审核,报厅领导审批同意后,送信息中心上网发布,送厅办公室备案;三是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厅行政审批大厅设窗口,受理申请人现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该立即予以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由厅办公室交厅职能单位办理,承办单位按规定时限提出书面答复意见,送办公室审核经厅领导审批后,及时回复申请人。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农业厅及所属省畜牧兽医局、省水产局,按各单位职责分工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一是坚持把省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基本公开平台,所有公开信息全部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在河北农业信息网、省渔业信息网和河北畜牧兽医网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二是按照要求向省档案馆和图书馆提供信息公开资料,加强各级档案馆政府信息集中查阅服务功能。三是在厅行政审批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在窗口可以直接提出政府信息申请,也可面对面进行政府信息咨询和收到纸质政府信息。截至2012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2条,公开本年度新形成的政府信息10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全部在河北农业信息网、省渔业信息网和河北畜牧兽医网上公开。包括:概况信息21条、政府规章文件52条、规划总结43条、工作动态375条、行政执法27条、财政财务35条,其他6条,公开指南2条、公开目录1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厅虽然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部分厅属单位对其重要性、长期性、经常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操作中中还存在人手紧张、经费紧张等问题,这些问题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我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按照《条例》要求,围绕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强工作协调和指导力度,组织厅属单位进行业务培训,协调财务部门落实工作资金,加强对厅属单位及时公开信息情况的督促检查,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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