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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司法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2017-02-23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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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司法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要求编制。全文分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六个部分。总结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工作进展情况
2016年,我厅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省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职责分工和责任落实,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主要情况有:
(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开展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财政资金等政务公开,进一步扩大司法行政系统财政资金、项目经费等领域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全面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预决算信息等均按照要求及时在我厅门户网站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布,特别是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公开2016年部门决算和2017年度部门预算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不断丰富公开载体和形式。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单位内部的重要管理权力,充分利用公告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宣传资料等形式公开信息;重点改进和提升了厅门户网站的司法行政公开平台,开辟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机关作风整顿、河北司法行政开放周活动、总结“六五”普法启动“七五”普法、精准扶贫和河北司法行政系统光荣榜等专题专栏,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群众关心、社会关切工作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深化狱所务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图文、视频信息500余篇次,公示各类执法文书15.6万余份,狱内公示罪犯奖惩结果15.4万人次。
(三)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依托省政法网、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初步建成了全系统“1+2+1”的信息平台架构,借助数据中心和省政务云平台建设我省第一朵“司法云”,建设部署了面向全省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9个司法行政业务系统,积极推动信息化与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发了公共法律服务手机端的应用“冀法通”,着力打造“互联网+法律服务”亮点,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法律服务,密切了与群众的联系,提升了服务群众的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75条,其中在河北法治网(www.hbfz.gov.cn)公开信息1993条,在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条,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682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3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16篇,微博微信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137次,另外,我厅还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其他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6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进行任何收费,不存在向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厅没有受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也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我厅将重点做好以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主动了解群众需求,根据群众知悉信息的需求,积极整合和优化司法行政信息资源,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和创新力度,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和省厅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二)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不定期组织学习研讨,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提升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不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和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确保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做到准确、全面、及时、有效的公开,充分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
主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版权所有:河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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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司法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 2017年02月23日
河北省司法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要求编制。全文分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六个部分。总结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工作进展情况
2016年,我厅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省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职责分工和责任落实,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主要情况有:
(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开展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财政资金等政务公开,进一步扩大司法行政系统财政资金、项目经费等领域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全面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预决算信息等均按照要求及时在我厅门户网站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布,特别是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公开2016年部门决算和2017年度部门预算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不断丰富公开载体和形式。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单位内部的重要管理权力,充分利用公告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宣传资料等形式公开信息;重点改进和提升了厅门户网站的司法行政公开平台,开辟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机关作风整顿、河北司法行政开放周活动、总结“六五”普法启动“七五”普法、精准扶贫和河北司法行政系统光荣榜等专题专栏,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群众关心、社会关切工作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深化狱所务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图文、视频信息500余篇次,公示各类执法文书15.6万余份,狱内公示罪犯奖惩结果15.4万人次。
(三)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依托省政法网、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初步建成了全系统“1+2+1”的信息平台架构,借助数据中心和省政务云平台建设我省第一朵“司法云”,建设部署了面向全省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9个司法行政业务系统,积极推动信息化与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发了公共法律服务手机端的应用“冀法通”,着力打造“互联网+法律服务”亮点,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法律服务,密切了与群众的联系,提升了服务群众的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75条,其中在河北法治网(www.hbfz.gov.cn)公开信息1993条,在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条,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682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3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16篇,微博微信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137次,另外,我厅还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其他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6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进行任何收费,不存在向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厅没有受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也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我厅将重点做好以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主动了解群众需求,根据群众知悉信息的需求,积极整合和优化司法行政信息资源,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和创新力度,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和省厅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二)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不定期组织学习研讨,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提升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不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和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确保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做到准确、全面、及时、有效的公开,充分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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