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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8-02-01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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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支出和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7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扩大公开内容、加强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增强公开实效,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公开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信息。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信息发布平台,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企业信息、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信息,并设置了违法举报专栏,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供了保障。建成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主体信用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全省三级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基本信息、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以及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等信息,并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通过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厅网站公开《关于深入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并及时通报房地产中介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公开棚户区改造有关信息。依托全省数字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在厅网站定时更新发布各地棚户区改造开工和基本建成信息。省、市、县各级主管部门均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对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工作动态等进行公开和宣传。开设“河北住房保障”微博,发布全省住房保障信息,并安排专人进行维护,建立起了政府和群众的互动交流平台,目前已有粉丝9万余人。
三是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有关信息。通过厅网站公开《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等进行广泛宣传。要求各县制作农村危房改造明白卡,并免费发放到每个农村危房改造户手中。
(二)切实落实“五公开”要求。
一是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和会议办理程序。完善机关办公系统,在拟制公文时即明确文件的公开属性,并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随公文一并审查、一并报批;不公开的,必须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涉及重大决策事项、公众利益事项等,积极组织召开专题听证会、座谈会,听取相关方意见建议,增强决策透明度。
二是扩大主动公开范围。通过厅网站、厅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各类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公告公示等。在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设“行政执法”专栏,集中公开执法人员、执法程序、执法依据、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开设“建议提案”专栏,定期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三是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通过厅网站,集中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审批清单、中介服务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各类清单事项,并建立了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清单目录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厅网站信息,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定期对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做到及时公开。
(三)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
一是抓好政策宣传宣讲。2017年初,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厅年度工作安排,制定《2017年新闻发布会工作实施计划》;全年召开(参加)新闻发布会8次,发布次数历年最多。对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的重大政策性文件,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对厅发重要政策性文件,及时撰写解读稿件,并在3个工作日内发布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厅网站。主动对接省内主要新闻媒体、网站,厅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共接受新闻采访、在线访谈等50余人次,为公众介绍政策,解疑释惑。
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主动协调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组织召开媒体见面会,开展京沪高铁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整治“一区三边”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等记者集中采访活动,深入基层一线与群众面对面,全方位跟踪、多角度宣传工作。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高度重视舆情工作。在重要政策文件出台、重要时间节点等关键敏感时期,加强对可能出现的网络舆情监测和预判,制定应对预案,避免出现反应迟缓,应对被动、不到位、效果不理想等问题。采用信息化手段与人工排查相结合,密切关注相关舆情,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送、第一时间处置。雄安新区设立后,有关新区及周边房价等成为社会关注热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迅速制订舆情应对方案,正面引导社会舆论。
二是丰富公众参与方式。结合全省开展的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场主体等召开座谈会,在厅网站、厅微信公众号开设“问题咨询”和“厅长信箱”等栏目,在政务服务大厅发放调查表,接收处理人民网、长城网等群众问题咨询,通过多种渠道了解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加快推进平台建设。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加实体政务服务大厅规模,服务窗口数量增加近一倍;设立“潮汐窗口”,开展“延时”和“预约”服务,全厅21项行政许可事项、23项管理服务事项全部集中到政务服务大厅,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拓展网上服务大厅功能。厅行政许可、资质资格等事项的办理依据、程序、条件、时限等全部在网上集中公开,申报、受理、审查、反馈、决定等过程和结果“即批即发”,申请人可第一时间获知。
三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开展网上预受理审查。二级建造师、二级建筑师等人员注册事项已实现网上远程审查受理,大幅减少了群众跑办次数,提高了办事效率。
(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是畅通申请渠道。在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设“依申请公开”栏目,方便群众了解有关政策规定,下载相关申请表单。开设专门邮箱,专人负责接收网上申请邮件。
二是统一工作流程。制定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式表单,将工作流程细化为接收、登记、批转、办理、审核、答复、归档7个环节,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送达申请人手中。
三是实现电子归档。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台账,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资料扫描、建档,从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审批单、答复书到邮寄单据、物流签收记录全部实现电子化,大大提高资料查阅的便捷性。
(七)建立完善制度保障体系。2017年印发了《关于推进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与已经执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新闻发言人制度、网站信息管理规定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10余项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充分发挥厅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2017年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19911条,其中:文件类信息443条、动态类信息488条、审批结果类信息118980万条;企业资质、个人资格、工程项目、信用、住房保障等信息实时发布。厅发文件、工作动态、领导分工、财政财务等信息同步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8次,录制领导访谈节目2期,组织集中采访活动3次,协调媒体采访50余次,在中央、部、省级主要媒体刊发稿件千余篇。通过短信平台和电子信息屏、触摸屏等,及时发布办事指南、审批公告、办事提示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1件,全部按时答复。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内容。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支出和收费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专职人员2名,兼职人员5名。
(二)与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未收费。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涉及利益相关方列席会议制度、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不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尚未纳入厅年度工作考核,工作人员力量不足且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下一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继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加大“五公开”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提升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的能力。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河北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be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501号,邮编:050051,电话:0311-8790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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