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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8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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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和使用政府信息,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年通过网站发布全省重点工作动态574篇,发布各类通知、公示、公告、意见征集等720件,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建党百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住建领域民生工程等专题专栏累计发布信息1367条,主动公开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十四五”规划4部,对“十三五”时期规划归集发布,规范市场监管、财政财务等栏目。在“河北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省、市工作动态信息1122篇,便于公众全面及时了解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住建领域牵头实施的省委省政府民生工程等以省政府新闻办或厅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6场,厅主要负责人带头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三是丰富解读形式,综合运用文字、动画、图解、微视频等形式解读政策,厅网站发布政策解读信息42条。《河北省城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管办法》解读工作,通过新闻发布会、制作短视频等新媒体产品、参加视频访谈、组织社会宣传活动,以及在中央和省主要新闻媒体刊发新闻稿等全媒体宣传方式,达到良好宣传效果,被评为2021年度全省政府系统政策宣传解读“十佳案例”和“最具影响力案例”。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在厅办公系统建立依申请公开登记、批转流程,提高办理效率;明确专人接收、登记、督办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高效回复申请人诉求。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06件,从申请形式上看,31件通过网上申请、占比29%,75件通过信函申请、占比71%;从申请主体上看,均为自然人申请。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在厅办公系统发文程序设置“主动公开方式”选项,将公文公开和审查嵌入发文流程,推动提高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健全厅网站、“河北住建”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实行日常审读检查机制,切实加强厅网站和政务信息媒体运行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厅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设计,完善版块和栏目设置,强化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和互动交流等功能,更加方便群众高效办理业务和快速获取信息。健全“河北住建”微信公众号信息更新工作机制,及时办理“微政务”“微服务”“微互动”涉及群众有关事项,随时随地为群众提供指尖上的服务,不断提升“河北住建”微信公众号传播力、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问效,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项细化,建立工作台账,并逐项落实到具体处室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对政策宣传解读、新闻发布工作等实行月通报排名制度,激励争先创优,推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网络课堂、专题讲座等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提升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38

47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247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74.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6

0

0

0

0

0

10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1

0

0

0

0

0

9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4

0

0

0

0

0

10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2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体系建设还不够健全和完善,需要构建更加成熟、完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二是个别工作人员对政策文件是否公开把握不准,个别文件有应公开未公开的现象。三是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政策性文件出台前,多通过网上公开征集方式征求市场主体和群众意见建议,运用座谈会、现场调查等方式征求意见少,针对性有待提高;政策文件实施后,对政策实施情况等开展跟踪问效有待加强。
  下一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形式,有效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厅制定的各类信息进行公开。围绕牵头实施的省委省政府民生工程、民生实事、城市更新行动等重点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二是丰富公开形式。充分适应当前公众获取信息多样化的趋势,在全媒体发布解读上下功夫,积极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访谈等方式,通过文字、视频、图解等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多样化解读。综合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现场调研等方式征求市场主体和群众意见,提高群众对政策制定的参与度。持续跟进政策实施情况,提高政策知晓率和政策解读覆盖面。三是加强平台建设。对厅网站进行改版升级,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丰富公开内容,更好满足群众便捷获取信息、快速办理业务的需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我厅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主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版权所有: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微信
河北省人民政府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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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2年01月28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和使用政府信息,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年通过网站发布全省重点工作动态574篇,发布各类通知、公示、公告、意见征集等720件,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建党百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住建领域民生工程等专题专栏累计发布信息1367条,主动公开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十四五”规划4部,对“十三五”时期规划归集发布,规范市场监管、财政财务等栏目。在“河北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省、市工作动态信息1122篇,便于公众全面及时了解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住建领域牵头实施的省委省政府民生工程等以省政府新闻办或厅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6场,厅主要负责人带头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三是丰富解读形式,综合运用文字、动画、图解、微视频等形式解读政策,厅网站发布政策解读信息42条。《河北省城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管办法》解读工作,通过新闻发布会、制作短视频等新媒体产品、参加视频访谈、组织社会宣传活动,以及在中央和省主要新闻媒体刊发新闻稿等全媒体宣传方式,达到良好宣传效果,被评为2021年度全省政府系统政策宣传解读“十佳案例”和“最具影响力案例”。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在厅办公系统建立依申请公开登记、批转流程,提高办理效率;明确专人接收、登记、督办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高效回复申请人诉求。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06件,从申请形式上看,31件通过网上申请、占比29%,75件通过信函申请、占比71%;从申请主体上看,均为自然人申请。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在厅办公系统发文程序设置“主动公开方式”选项,将公文公开和审查嵌入发文流程,推动提高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健全厅网站、“河北住建”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实行日常审读检查机制,切实加强厅网站和政务信息媒体运行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厅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设计,完善版块和栏目设置,强化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和互动交流等功能,更加方便群众高效办理业务和快速获取信息。健全“河北住建”微信公众号信息更新工作机制,及时办理“微政务”“微服务”“微互动”涉及群众有关事项,随时随地为群众提供指尖上的服务,不断提升“河北住建”微信公众号传播力、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问效,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项细化,建立工作台账,并逐项落实到具体处室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对政策宣传解读、新闻发布工作等实行月通报排名制度,激励争先创优,推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网络课堂、专题讲座等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提升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38

47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247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74.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6

0

0

0

0

0

10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1

0

0

0

0

0

9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4

0

0

0

0

0

10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2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体系建设还不够健全和完善,需要构建更加成熟、完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二是个别工作人员对政策文件是否公开把握不准,个别文件有应公开未公开的现象。三是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政策性文件出台前,多通过网上公开征集方式征求市场主体和群众意见建议,运用座谈会、现场调查等方式征求意见少,针对性有待提高;政策文件实施后,对政策实施情况等开展跟踪问效有待加强。
  下一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形式,有效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厅制定的各类信息进行公开。围绕牵头实施的省委省政府民生工程、民生实事、城市更新行动等重点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二是丰富公开形式。充分适应当前公众获取信息多样化的趋势,在全媒体发布解读上下功夫,积极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访谈等方式,通过文字、视频、图解等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多样化解读。综合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现场调研等方式征求市场主体和群众意见,提高群众对政策制定的参与度。持续跟进政策实施情况,提高政策知晓率和政策解读覆盖面。三是加强平台建设。对厅网站进行改版升级,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丰富公开内容,更好满足群众便捷获取信息、快速办理业务的需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我厅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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