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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01-15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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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完善网站服务功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一是在厅门户网站发布文件类信息52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97条、审批结果类信息1247条;二是利用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1294条,更新信息50条,厅主动公开文件均在时限内公开;三是先后组织了7次新闻发布会,在各级媒体刊(播)稿件1100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其中,依申请公开的15件、部分公开的3件、无相关信息的9件、申请人撤回申请的1件。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13年,我厅仅有1起因信息公开而作为被申请人到住建部参加行政复议。经我厅协调,解释、说明,最终,住建部没有受理复议我厅信息公开案。全年,我厅没有因依申请公开被诉讼。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2013年,我厅为申请人办理、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文件资料全部予以免费。
(五)政府信息资料移交情况。根据时限要求按季度编制了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3年4季度、2014年1—3季度),并及时报送省图书馆、档案馆。
二、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一)加强新闻发布。不断完善新闻发言人工作流程,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发布机制。年初制定新闻发布计划,结合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行业政策、发布工作动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解读行业政策2次,介绍工作进展及成效5次。
(二)强化网站服务功能。根据公众关注热点情况,对厅发各类政府信息,及时梳理、整合成相关专题,以文字、图表、图片、数字等方式予以展现。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办事服务事项,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通过厅长信箱、投诉举报、问题咨询等互动栏目,解答公众疑问、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
(三)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住房保障方面:通过门户网站、报纸、广播电视、政务微博等各种媒介,及时公开住房保障年度计划、项目建设、分配管理、相关政策等信息。指导各地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在项目现场设置信息公示牌,并进行不定期检查和专项督导。将信息公开情况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考核,对各地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利用厅门户网站专栏,及时发布房屋征收补偿政策、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单等重要信息。要求各地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做好重要环节的公示公告,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近年来,国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越来越重视,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社会公众的知情和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望越来越高。与国家及省的要求及公众的期待相比,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工作程序还需进一步细化,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2014年,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充实内容,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提请厅成立新闻发布班子,完善新闻发言人工作流程,使新闻发言人制度成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制度,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积极探索利用新媒体发布信息的方式。
二是细化工作程序。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细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工作程序,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三是突出网站平台作用。以提升网站信息公开服务功能为目标,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及时更新网上服务事项,整合行业相关数据,方便公众使用和查询;拓展网站互动功能,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征集公众意见建议。
2014年1月15日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2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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