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河北省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赋权指导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4〕72号)于2024年11月25日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印发关于公布《河北省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赋权指导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作出部署,国家层面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一系列文件就做好乡镇、街道赋权有关工作提出“完善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各地区2024年底前要对已下放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予以调整”的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意见》指出“优化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体制机制,完善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为此,省司法厅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对2020年赋权乡镇和街道的112项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深入细致评估调整,制定形成了《河北省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赋权指导清单(2024年版)》。
二、《河北省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赋权指导清单(2024年版)》的评估调整过程和事项内容
省司法厅综合运用县级评估、省级论证、明察暗访、反复沟通等方式开展评估调整。印发通知组织各地开展赋权下放事项评估,召集省有关部门召开论证会,赴相关地市开展专题调研和明察暗访,听取乡镇和街道执法人员意见建议,征求各地及省直相关部门意见,最终达成一致。《河北省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赋权指导清单(2024年版)》中赋权下放乡镇和街道10个领域47个行政处罚事项。
三、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如何做好赋权下放工作
(一)认真选取下放事项。各市政府和雄安新区管委会应当严格落实《河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规定,认真组织县级政府结合本地实际,从赋权指导清单中选取执法事项下放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实施,并制定下放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下放事项清单经设区的市政府和雄安新区管委会审核后,以市为单位统一报省政府备案(径送省司法厅)。定州、辛集市单独报送。
(二)适时评估做好衔接。县级政府应当根据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实际承接能力定期组织评估,根据评估情况适时调整下放事项清单,同步做好与乡镇和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衔接统一。调整后取消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赋权事项,应当经设区的市政府和雄安新区管委会审核并报省政府备案(径送省司法厅)后,依法由原县级政府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继续行使。
(三)加强指导确保有效承接。《河北省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赋权指导清单(2024年版)》中赋权事项涉及的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进一步强化事项下放后的指导、培训、衔接、配合,确保赋权事项乡镇和街道能够有效承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