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公开办函〔2021〕1号)要求,我局编写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通过河北省委统战部、河北省政府官网等网站形式主动向社会公示行政审批相关信息,并及时修改完善审批事项和办事指南,方便公众了解政策,高效办理行政审批。我局着眼治理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了宗教工作督查,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统战部成立了政务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宗教工作的领导具体抓、宗教综合处牵头落实、各相关业务处室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就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出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更新和发布,相关处室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高度关注宗教领域网络舆情,及时疏导澄清,正确引导。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多次组织培训、会议,向各级宗教工作干部及教职人员宣讲党的宗教政策,向有关部门发放《宗教工作应知应会》手册,提高相关人员的法治意识。鼓励各市县通过各种方式方法进行宗教政策法规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我局工作动态,办理相关业务。
三是提升服务水平。按照省政务办要求,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动态调整并发布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对涉宗教行政审批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以及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审查要点等进行重新梳理,参与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调查评估工作,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增强服务意识。将涉宗教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通过省委统战部门户网站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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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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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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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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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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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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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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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0 |
增6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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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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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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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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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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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我局没有行政强制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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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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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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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我局未发生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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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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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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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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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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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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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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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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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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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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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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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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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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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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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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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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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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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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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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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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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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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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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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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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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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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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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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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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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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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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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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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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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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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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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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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宗教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强,涉密事项多,部分文件按有关要求属于不适合公开发布的信息范畴,所以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较少,不够丰富。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及时将非涉密工作信息予以公开,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增强实效性,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河北省宗教事务局
2021年1月31日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2246号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22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