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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河北省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03-17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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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9号)的要求,由河北省卫生厅编制。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数据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发布于河北卫生信息网(www.hebwst.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河北省卫生厅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合作路42号,邮编:050051,联系电话:0311-85989717)。
一、概述
201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贯彻〈条例〉的实施方案》规定,我厅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宗旨,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和在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就医等问题,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载体建设、监督检查等方面努力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提高公开质量,增强公开实效,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和社会满意。截至2010年底,我厅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处理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不断健全。厅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之中,确定由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推进省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为牵头部门和主要责任部门,负责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要求各相关处室积极配合,从而使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重视、分管领导狠抓、工作机构完善、承办人员固定的良好模式,切实保障了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以来,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集有关处室,围绕加强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进行研讨学习,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强化职能落实,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疾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及规范医疗服务等社会、群众高度关注的民生工作结合起来,发挥政务信息公开的社会窗口作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做到了领导到位、部署到位、组织到位、宣传到位、督导到位,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和义务得到有效落实。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管理不断规范。一年来,厅办公室在相关处室的支持配合下,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着力抓好基础建设和规范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服务功能不断得到增强。我厅从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要求出发,加强制度、人员、平台等基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服务功能。一方面,强化制度建设。着力抓好对《条例》、《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方案》等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根据国家新出台政策,及时调整和完善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任务、工作程序、公开范围、工作方法和时限要求,完善信息制作、界定、审批、发布、报送流程和规则,及时统计和报送信息,确保了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及时、全面、真实,依申请公开受理规范、科学、高效,保密信息审查严格、谨慎、无误。另一方面,加强队伍建设。选配业务素质高、综合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充实到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岗位,严格把好政府信息的审核、上报与发布关;强化对岗位人员培训,了解相关政策,明晰工作措施,熟悉工作流程,确保了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下对接、政策统一。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厅机关门户网站承担着社会和群众查阅、咨询我厅政府信息内容的重要作用,是我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平台。我厅通过日常监控、更新公开内容、强化信息安全管理等有效手段,信息平台建设不断完善,网站的稳定性、保密性得到有效维护。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保密检查的通知》和省政府网站建设协调小组、省政府网站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厅机关门户网站安全进行了认真自查,并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保密管理与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充分认识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保密管理与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保密管理与安全保障工作;健全制度,从源头上杜绝各类网络安全与信息公开安全事件发生;强化责任,切实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和安全保障检查工作。同时,按照省政府网站建设协调小组和网站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与公众互动交流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河北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2010年度河北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调查表》相关要求,我厅逐一检查对照,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修改解决,确保为公众提供完整、准确的信息,起到为公众解疑释惑的作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社会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一方面,增强厅机关门户网站对外服务功能。以机关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及年度报告等内容,实时更新和发布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和获取。同时,在网站设置网上审批服务中心、医疗质量万里行、疫情通报等社情民意栏目,优化网上办事、便民服务、数据查询等搜索引擎,进一步提高了办事透明度和工作效率。认真做好对“中国·河北”-省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传递输送工作,在省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我厅的工作动态与工作部署,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另一方面,扩大社会群众获取信息渠道。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在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建立行政许可受理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阅览室,接受群众对主动公开信息的阅览查询,统一接收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全年每季度定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主动公开的文件编印成册,送交省档案馆和省图书馆,以方便公众查询;积极推进院务公开,在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向社会及患者公布医院资质、医疗服务、服务告知、服务价格等公开事项。通过电子屏幕、公示公告栏、电子触摸屏、宣传册页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和病人公开医院概况、门急诊安排、专家介绍、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及药品价格等服务等信息,让群众明白就医,减轻就医负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0年底,我厅累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681条,均为全文电子化在河北卫生信息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坚持每季度动态编制“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报送河北省档案馆和图书馆共社会公众查阅。2010年,当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6条。其中,规划计划类信息10条,占2.80%;政务文件类信息345条,占96.91%;其他类信息1条,占0.28%。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0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其中通过卫生厅网站受理1起,通过邮寄受理27起,主要涉及卫生厅制发文件查阅、政府行政收支及相关信息。所有依申请均按照《条例》和《办法》相关规定,在答复时限内全部予以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答复信息公开申请28件均无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当前,卫生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卫生厅信息公开工作和主动公开的内容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深度和广度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卫生信息网站的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并完善考核制度。
2011年,省卫生厅将结合深化医改和全面推进卫生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卫生厅机关和全省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对《条例》实施以来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审查程序,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增强政务公开的自觉性,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三是进一步突出系统特点,提高政务公开针对性。继续结合卫生行业特点,不断充实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手段、规范公开程序、健全公开制度,确保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的规范化。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严肃工作纪律;对不落实政务公开,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表:2010年河北省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河北省卫生厅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2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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