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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健康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1-01-31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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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编制河北省卫生健康委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河北省卫生健康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河北省人民政府《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组织领导、制度建设、信息发布、公开途径、政策解读、社会回应,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及时发布卫生健康领域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重要政策文件等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政策文件发布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强化决策信息公开。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会议、委务办公会议等重大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决策或重大政策,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机关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等向社会公开。特别是对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惠民措施第一时间公开发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及时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及传染病相关信息发布。按照公开、透明、及时的原则,2020年1月21日起,委官网和政务新媒体开设专题,发布每日疫情、防控动态、通知公告等。央媒和省内主流媒体刊播相关报道信息9000余篇。根据省委宣传部统计,截至目前,2020年省直各单位在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主要央媒新闻报道数量,我委位列第一名。联合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或参与“河北省优化卫生健康服务,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河北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河北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等新闻发布会6场,权威发布卫生健康惠民政策,为群众答疑释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加强权责信息公开。结合本次机构改革和卫生健康职能优化,我委对照新的“三定方案”对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将新机构职责、领导信息、处室设置、直属单位等信息全部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将十九大以来我委19个规范性文件录入《河北省政策直通车系统》,统一向社会公开。制定《省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省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按要求在委机关网站向全社会公开。三是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组织开展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督促各地落实“双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2020年全省共随机抽取11个专业2.1394万家、检查人员2086名,共完成1.91万家,完成率89.29%,完结率100%,行政处罚1991起,立案率9.3%,罚没184.34万元,抽查结果通过抽检单位官网全部向社会全部公开。四是强化行政执法公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对事前公示内容进行动态调整,统一梳理出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行政许可全部实现网上申请,部分实现全程网上审批;行政检查结果在20个工作日内、行政处罚结果在作出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将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公示在委网站行政执法专栏。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采用执法文书记录、录音录像记录、电子数据记录的方式,对每个监督检查、处罚过程,实施全过程记录,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五是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同时推送到“信用中国(河北)”网站集中公示。制发《河北省卫生健康委“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方案》,开展“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探索构建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六是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0年,省卫生健康委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22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11件、政协提案114件,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会办件3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会办件1件。按时办结率、面商率、满意率均保持在100%,并按照规定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开。七是加强预决算信息公开。编制省卫生健康委2020年部门预算和2019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目录,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开本部门预决算。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和政府采购情况等全部纳入预决算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公开政府采购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在省卫生健康委机关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栏目,开设网络、信函、当面申请等渠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渠道畅通,逐一做好依申请事项的登记、核实、受理、拟办、答复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6项,依法按程序受理并答复56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方面,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修订完善了《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主动公开制度;完善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动态更新机制,按季度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辑印成册并及时向省图书馆、档案馆和委政务办事大厅提供,方便公众咨询查阅。同时主动公开信息同步在“中国河北”网站发布。全年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300余条。另一方面,加强政策性文件公开。制发《关于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程序的通知》,组织审核委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按程序报备10件,组织初审省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政策性文件印发后坚持在7个工作日内在委网站公开。制发《关于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清理范围、责任、标准和具体要求,将涉及卫生健康行业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委机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编制目录印发各处室和单位。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的有效、废止、失效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加强部门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网站规范管理,专人负责对网站的日常读网检查维护,开展保密教育,严禁涉密信息发布,及时转载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求转载的信息。二是及时回应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设置公众留言专栏,每天有专人关注和答复网民留言事项。充分利用省政府、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长城新媒体等公众咨询投诉平台、省政府“12345热线”以及官方两微开展群众网上交流互动,共回复各级各类平台群众热线、留言1050条,为群众答疑解惑。全省12320卫生服务热线今年累计受理热线电话18万人次。三是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以新媒体助力政务公开,顺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形势,加强“河北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健康河北官微”(新浪微博)和“健康河北”客户端维护,通过受众看得明白、看得进去的形式与语言,对卫生健康政策及相关政务信息进行宣传解读。微信、微博与门户网站信息共享,以不同的形式进行政务宣传,收到了良好的传播效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省卫生健康委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省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统一受理和分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督促指导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政府信息公开、院务公开、医德医风公开、年度财务预决算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实行台账管理,确定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强化保障措施,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8

规范性文件

12

12

5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1

170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67

20

6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0

30805.6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6

0

0

0

0

0

5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6

0

0

0

0

0

5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6

0

0

0

0

0

5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2

3

1

0

0

0

1

0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如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分散管理、联动性不够,卫生健康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工作资源合理使用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开内容和事项有待进一步拓展,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要进一步深入,网上政务办事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进一步加大和拓展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力度、深度和广度,确保卫生健康政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需要;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实效,认真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知晓的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大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制度,完善卫生健康政务服务网络体系,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一是进一步规范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委机关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发挥好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政府信息的作用,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利民。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管理和维护,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加强新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运用,提高更新速率,改进公开方式,提升委网站吸引力和亲和力。三是加强对卫生健康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国办发〔2020〕50号)要求,指导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版权所有:河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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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健康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2021年01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编制河北省卫生健康委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河北省卫生健康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河北省人民政府《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组织领导、制度建设、信息发布、公开途径、政策解读、社会回应,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及时发布卫生健康领域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重要政策文件等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政策文件发布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强化决策信息公开。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会议、委务办公会议等重大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决策或重大政策,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机关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等向社会公开。特别是对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惠民措施第一时间公开发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及时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及传染病相关信息发布。按照公开、透明、及时的原则,2020年1月21日起,委官网和政务新媒体开设专题,发布每日疫情、防控动态、通知公告等。央媒和省内主流媒体刊播相关报道信息9000余篇。根据省委宣传部统计,截至目前,2020年省直各单位在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主要央媒新闻报道数量,我委位列第一名。联合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或参与“河北省优化卫生健康服务,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河北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河北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等新闻发布会6场,权威发布卫生健康惠民政策,为群众答疑释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加强权责信息公开。结合本次机构改革和卫生健康职能优化,我委对照新的“三定方案”对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将新机构职责、领导信息、处室设置、直属单位等信息全部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将十九大以来我委19个规范性文件录入《河北省政策直通车系统》,统一向社会公开。制定《省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省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按要求在委机关网站向全社会公开。三是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组织开展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督促各地落实“双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2020年全省共随机抽取11个专业2.1394万家、检查人员2086名,共完成1.91万家,完成率89.29%,完结率100%,行政处罚1991起,立案率9.3%,罚没184.34万元,抽查结果通过抽检单位官网全部向社会全部公开。四是强化行政执法公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对事前公示内容进行动态调整,统一梳理出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行政许可全部实现网上申请,部分实现全程网上审批;行政检查结果在20个工作日内、行政处罚结果在作出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将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公示在委网站行政执法专栏。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采用执法文书记录、录音录像记录、电子数据记录的方式,对每个监督检查、处罚过程,实施全过程记录,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五是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同时推送到“信用中国(河北)”网站集中公示。制发《河北省卫生健康委“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方案》,开展“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探索构建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六是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0年,省卫生健康委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22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11件、政协提案114件,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会办件3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会办件1件。按时办结率、面商率、满意率均保持在100%,并按照规定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开。七是加强预决算信息公开。编制省卫生健康委2020年部门预算和2019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目录,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开本部门预决算。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和政府采购情况等全部纳入预决算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公开政府采购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在省卫生健康委机关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栏目,开设网络、信函、当面申请等渠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渠道畅通,逐一做好依申请事项的登记、核实、受理、拟办、答复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6项,依法按程序受理并答复56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方面,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修订完善了《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主动公开制度;完善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动态更新机制,按季度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辑印成册并及时向省图书馆、档案馆和委政务办事大厅提供,方便公众咨询查阅。同时主动公开信息同步在“中国河北”网站发布。全年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300余条。另一方面,加强政策性文件公开。制发《关于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程序的通知》,组织审核委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按程序报备10件,组织初审省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政策性文件印发后坚持在7个工作日内在委网站公开。制发《关于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清理范围、责任、标准和具体要求,将涉及卫生健康行业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委机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编制目录印发各处室和单位。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的有效、废止、失效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加强部门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网站规范管理,专人负责对网站的日常读网检查维护,开展保密教育,严禁涉密信息发布,及时转载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求转载的信息。二是及时回应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设置公众留言专栏,每天有专人关注和答复网民留言事项。充分利用省政府、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长城新媒体等公众咨询投诉平台、省政府“12345热线”以及官方两微开展群众网上交流互动,共回复各级各类平台群众热线、留言1050条,为群众答疑解惑。全省12320卫生服务热线今年累计受理热线电话18万人次。三是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以新媒体助力政务公开,顺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形势,加强“河北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健康河北官微”(新浪微博)和“健康河北”客户端维护,通过受众看得明白、看得进去的形式与语言,对卫生健康政策及相关政务信息进行宣传解读。微信、微博与门户网站信息共享,以不同的形式进行政务宣传,收到了良好的传播效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省卫生健康委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省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统一受理和分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督促指导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政府信息公开、院务公开、医德医风公开、年度财务预决算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实行台账管理,确定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强化保障措施,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8

规范性文件

12

12

5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1

170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67

20

6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0

30805.6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6

0

0

0

0

0

5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6

0

0

0

0

0

5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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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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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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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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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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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6

0

0

0

0

0

5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2

3

1

0

0

0

1

0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如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分散管理、联动性不够,卫生健康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工作资源合理使用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开内容和事项有待进一步拓展,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要进一步深入,网上政务办事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进一步加大和拓展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力度、深度和广度,确保卫生健康政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需要;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实效,认真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知晓的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大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制度,完善卫生健康政务服务网络体系,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一是进一步规范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委机关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发挥好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政府信息的作用,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利民。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管理和维护,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加强新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运用,提高更新速率,改进公开方式,提升委网站吸引力和亲和力。三是加强对卫生健康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国办发〔2020〕50号)要求,指导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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