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京承高速增设承德南收费站的复函

发文字号:冀政办函〔2023〕53号

发布机构: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2023-10-09

发文日期:2023-10-10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效力状态:有效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京承高速增设承德南收费站的复函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京承高速增设承德南收费站的请示》(冀交公〔2023〕250号)收悉。省政府同意京承高速增设承德南匝道收费站1处,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收费期限与京承高速一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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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标题: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京承高速增设承德南收费站的复函

发文字号:冀政办函〔2023〕53号

发布机构: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2023-10-09

发文日期:2023-10-10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效力状态:有效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京承高速增设承德南收费站的复函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京承高速增设承德南收费站的请示》(冀交公〔2023〕250号)收悉。省政府同意京承高速增设承德南匝道收费站1处,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收费期限与京承高速一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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