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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956号建议的答复
2022-06-3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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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守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地理标志名牌,促进河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国人大将此建议交由河北省政府研究办理。河北省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乡村振兴局认真研究,积极推进,力求实效。
一、努力推动地理标志政策落地见效
地理标志作为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是推进高质量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载体,是建立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有力支撑。河北省高度重视地理标志工作,积极将地理标志工作纳入地方规划,并对获批地理标志的权利人开展激励奖励。2021年底发布的河北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中设置专门章节部署实施“十四五”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同时将地理标志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写入商标品牌培育和助力乡村振兴板块。地理标志激励奖励政策方面,2017年12月河北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2021年8月河北省政府印发的《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提质升级工作方案(2021-2025年)》中均明确规定,对新注册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每件奖励20万元。机构改革以来,河北省已累计对116件新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发放奖励金2320万元。
二、加大地理标志宣传力度
河北省努力开辟各类地理标志宣传阵地,积极利用知识产权宣传周契机,印制地理标志宣传单,发放全省各市和6个商标受理窗口,普及地理标志有关知识,推广优质地理标志产品,在全社会形成保护地理标志的氛围。2020年,协调人民网开办了地理标志专栏,推出“河北地标时代品质”系列专题,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同步报道,宣传河北地理标志产品和相关工作,扩大河北地标在全国的影响力,共报道了涞水麻核桃、井陉苹果、迁西板栗等7个河北地理标志。2021年8月4日《中国知识产权报》地标周刊《多彩GI(河北篇)》,以专栏形式介绍了河北省赵县雪花梨、沙城葡萄酒、涞水麻核桃和唐山骨质瓷四项地理标志产品,让更多人关注和了解河北地标品牌,热爱河北地标产品,助力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同时,积极组织地理标志产品企业参加中国杨凌农高会、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2021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暨国际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博览会等线上线下展览展示活动,加强交流宣传,提升河北省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
三、积极推动申报地理标志产品
河北省认真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对加强地理标志产品挖掘提出明确要求,鼓励各地做好潜在地理标志保护资源摸底调研,特别是针对当地有独特品质的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道地药材、传统手工艺品等,建立地理标志保护资源基础数据库,条件成熟的抓紧组织提交地理标志产品申请或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尽快实现对本地特色产业、特产精品的地理标志保护。近年来,河北省累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阜城鸭梨、漫河西瓜等10项地理标志产品,其中阜城鸭梨已获受理。鸡泽辣椒、贯头山酒、阜平大枣、滦南虾油、滦南虾酱、黄骅梭子蟹等6项地理标志产品顺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专家评审,除黄骅梭子蟹尚在等待最终公告外,其余5项产品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保护。2018年底至2021年底,共成功注册地理标志商标139件。晋州鸭梨、沙城葡萄酒、张北马铃薯、肃宁裘皮、泊头鸭梨、涉县柴胡共6项地理标志成功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双方互认名单,获得境外延伸保护。
四、加强地理标志后续保护管理运用
河北省不断增强对地理标志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的保护监管。连续制定实施方案,统筹部署行政执法保护工作。一是加强地理标志产品抽检工作,严格把控地标产品的质量关,进一步完善地标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规范管理,维护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特色质量和声誉。二是深入推进晋州鸭梨、涞水麻核桃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工作,带动地理标志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日常监管行政执法保护,规范市场秩序,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同时,河北省大力推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2020-2021年,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部署,河北省顺利完成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核准改革试点,试点期间共发布4批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核准使用公告,累计核准11个地理标志产品33家单位的用标申请,顺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验收。此外,河北省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经营者申报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覆盖率达到80%的目标明确写入《“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并专门召开全省视频会议部署推进用标工作。2018年以来,河北省累计共270家单位获批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识,其中地理标志产品44家,地理标志商标226家。
河北省不断强化知识产权转化运用,2020年以来,探索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着力培树一批典型,影响带动更多的地理标志产品、商标加强转化运用,促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带动农民致富,助力乡村振兴。2021年,全省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67个,总产值23.16亿元,带动15.06万户农民增加收入9.44亿元,户均增收6269元。崇礼蚕豆、宽城板栗、晋州鸭梨、涞水麻核桃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局重点联系指导名录。
下一步,河北省将进一步抓好地理标志有关政策落实,加强地理标志宣传与挖掘,持续深入推动保护示范区建设,强化地理标志转化运用,不断提升地理标志管理保护水平,促进特色县域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一是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有关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系列规范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要求,严格规范准则,突出地标特性,培树产业发展,加强标志授权使用管理,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我省特色农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根据《河北省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工作指南》要求,抓好保护工程项目实施的跟踪指导和绩效考评工作。抓好国家农展馆河北展区的建设工作,遴选地理标志农产品集中展示,提升我省地标品牌的知名度。二是以全产业链思维持续巩固提升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支持脱贫县打造地理标志名牌,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推动产品增值、品牌提升,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0311-87806856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