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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452号建议的答复
2019-07-05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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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世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统计制度改革,加快京津冀转移企业实现在地纳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国人大将此建议交由河北省政府、国家统计局分别研究办理。河北省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省统计局认真研究。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全国各地均按照法人单位在地原则统计。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属于国家强制标准,其制定与调整属于国家统计局职权。跨省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产业活动单位,目前除汽车整车制造外,其它法人单位的跨省分支机构尚未实现在经营地统计。因此,渤海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北京药企分公司暂时不能在沧州入统。
针对此类情况,河北省积极沟通协调,并多次向国家统计局请示汇报,努力争取参照汽车整车制造跨省法人单位分支机构入统相关规定,将渤海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北京药企分公司在沧州入统。2019年5月25日,将沧州生物医药产业园在地入统问题,提请京津冀三省(市)常务副省(市)长联席会议讨论。6月13日,省统计局再次请示国家统计局,沟通了解办理意见。目前,国家统计局正在积极推进法人单位统计向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并重统计改革,并在安徽省进行改革试点,努力探索解决常规统计调查中在地统计有关问题,确保准确、完整地反映各地区、各行业经济发展实际。下一步,河北省将着眼于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积极争取国家统计局的指导和支持,进一步深化统计改革,强化统计创新,加快构建现代化新型统计调查体系,如实反映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河北产业结构升级的改革成果。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0311-87807682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9年7月4日
主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版权所有:河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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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452号建议的答复

  • 2019年07月05日
梅世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统计制度改革,加快京津冀转移企业实现在地纳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国人大将此建议交由河北省政府、国家统计局分别研究办理。河北省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省统计局认真研究。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全国各地均按照法人单位在地原则统计。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属于国家强制标准,其制定与调整属于国家统计局职权。跨省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产业活动单位,目前除汽车整车制造外,其它法人单位的跨省分支机构尚未实现在经营地统计。因此,渤海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北京药企分公司暂时不能在沧州入统。
针对此类情况,河北省积极沟通协调,并多次向国家统计局请示汇报,努力争取参照汽车整车制造跨省法人单位分支机构入统相关规定,将渤海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北京药企分公司在沧州入统。2019年5月25日,将沧州生物医药产业园在地入统问题,提请京津冀三省(市)常务副省(市)长联席会议讨论。6月13日,省统计局再次请示国家统计局,沟通了解办理意见。目前,国家统计局正在积极推进法人单位统计向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并重统计改革,并在安徽省进行改革试点,努力探索解决常规统计调查中在地统计有关问题,确保准确、完整地反映各地区、各行业经济发展实际。下一步,河北省将着眼于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积极争取国家统计局的指导和支持,进一步深化统计改革,强化统计创新,加快构建现代化新型统计调查体系,如实反映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河北产业结构升级的改革成果。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0311-87807682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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