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办发〔2016〕29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的通知》(冀财预〔2016〕61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河北省省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规范>的通知》(冀财库〔2016〕40号)等有关要求,现将河北省文化厅2015年省级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河北省文化厅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河北省文化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河北省文化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文化艺术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全省文化艺术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
(二)拟定全省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省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动。
(四)负责推动全省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省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五)指导、管理全省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六)拟订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七)拟订全省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
(八)拟订全省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九)负责全省文化艺术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核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核)。
(十)拟订全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十一)拟订全省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信息科技建设。
(十二)指导、管理全省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对外及港澳台的文化交流政策,代表省签订对外文化合作协议,组织实施文化交流活动。
(十三)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到2015年底,纳入省直文化部门决算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有14个,独立报送单户报表的单位13个,独立编报经费差额表的1个(即厅系统),文化厅规划财务处对系统本身核算管理的经费
收支进行了决算,参加决算单位共占单位总数的100%。
(一)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文化部门共有二级预算单位14个,全部参加了部门决算。
(二)按单位基本性质划分:行政单位1个,即河北省文化厅机关,文化事业单位12个,其中,财政经费基本保障即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个,专业艺术团体(原差额拨款)2个,其他原差额拨
款文化事业单位4个。文化厅规划财务处作为经费管理部门(河北省文化厅本级)参加了决算。
(三)按单位执行会计制度划分: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1个,即河北省文化厅机关。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12个,河北省文化厅(本级)编制经费差额表执行其他单位会计制
度。
第二部分 河北省文化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2-1
二、收入决算表
附件2-2
三、支出决算表
附件2-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2-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2-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表
附件2-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2-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2-8
九、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表
附件2-9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2-10
第三部分 河北省文化厅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直文化部门全年实现各种收入43947.57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35378.80万元,事业收入3300.65万元,其他收入5268.12万元(其中精神文明奖464.50万元,基建暂存款2500万元,其余
主要为厅直单位利息收入及收到文化部开展业务活动经费等收入)。年内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728.69万元,可使用上年结余为1481.28万元,即年度可用财力为46157.55万元。全年实现各种
支出44618.95万元,结余分配转入事业基金464.09万元,年末结余资金1074.50万元,即有1538.59万元资金转入以后年度可继续使用。
本年总收入较上年增加14342.79万元,增加48.45%;年度可用财力比上年增加15394.24万元,增加50%;总支出比上年增加15624.98万元,增加53.89%。其中:基本支出16554.03万元,增加
3970.61万元,增加31.55%,项目支出28064.92万元,增加11654.37万元,增加71.0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决算数 |
|
合计 |
43947.48 |
|
财政拨款收入 |
35378.81 |
|
上级补助收入 |
86.08 |
|
事业收入 |
3300.64 |
|
其他收入 |
5181.95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决算数 |
|
合计 |
44616.94 |
|
基本支出 |
43947.48 |
|
项目支出 |
35378.81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
收入 |
支出 | |||
|
项 目 |
金额 |
项 目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合计 |
35378.80 |
合计 |
34104.15 |
1500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33878.8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8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1500.00 |
二、教育支出 |
3376.7 |
|
|
|
|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26507.46 |
|
|
|
|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081.96 |
|
|
|
|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600.37 |
|
|
|
|
六、住房保障支出 |
529.66 |
|
|
|
|
七、其他支出 |
|
1500.0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决算数 |
年初预算数 |
上年支出数 |
|
合计 |
83.63 |
246.32 |
234.93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9.38 |
11.79 |
|
2、公务接待费 |
11.93 |
26.04 |
12.96 |
|
3、公务用车费 |
71.70 |
210.90 |
210.18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1.70 |
210.90 |
210.18 |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0 |
关于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的说明:本部门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较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有较大幅度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厉行节约的
各项要求。其他与“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为:公务用车购置数连续几年为零,现实际保有量为35辆;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次数均为零;全年公务接待2批次共20人。
“三公”经费支出口径说明:本表“三公”经费包括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
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
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经费的支出情况的说明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决算数 |
|
合计 |
908.24 |
|
1、工资福利支出 |
596.10 |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288.06 |
|
3、其他资本性支出 |
24.08 |
七、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采购预算 |
采购资金 | ||||
|
总计 |
财政性资金 |
其他资金 |
总计 |
财政性资金 |
其他资金 |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
合计 |
1 |
24800.79 |
24800.79 |
|
23120.65 |
23120.65 |
|
|
货物 |
2 |
4666.14 |
4666.14 |
|
4618.88 |
4618.88 |
|
|
工程 |
3 |
13976.03 |
13976.03 |
|
12485.17 |
12485.17 |
|
|
服务 |
6158.62 |
6158.62 |
|
6016.6 |
6016.6 |
| |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预算资金为对象,将绩效理念和管理方法融入预算全过程。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冀财预[2016]8
号)要求,我们制定了《河北省文化厅2015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省直文化部门决算范围14个独立核算单位的2015年财政支出的7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项目金额共计8800.8万
元,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6.12分,绩效综合等级为优。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以上八方面已涵盖我部门2015年度决算全部内容,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
结余。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
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办发〔2016〕29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的通知》(冀财预〔2016〕61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河北省省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规范>的通知》(冀财库〔2016〕40号)等有关要求,现将河北省文化厅2015年省级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河北省文化厅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河北省文化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河北省文化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文化艺术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全省文化艺术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
(二)拟定全省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省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动。
(四)负责推动全省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省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五)指导、管理全省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六)拟订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七)拟订全省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
(八)拟订全省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九)负责全省文化艺术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核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核)。
(十)拟订全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十一)拟订全省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信息科技建设。
(十二)指导、管理全省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对外及港澳台的文化交流政策,代表省签订对外文化合作协议,组织实施文化交流活动。
(十三)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到2015年底,纳入省直文化部门决算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有14个,独立报送单户报表的单位13个,独立编报经费差额表的1个(即厅系统),文化厅规划财务处对系统本身核算管理的经费
收支进行了决算,参加决算单位共占单位总数的100%。
(一)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文化部门共有二级预算单位14个,全部参加了部门决算。
(二)按单位基本性质划分:行政单位1个,即河北省文化厅机关,文化事业单位12个,其中,财政经费基本保障即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个,专业艺术团体(原差额拨款)2个,其他原差额拨
款文化事业单位4个。文化厅规划财务处作为经费管理部门(河北省文化厅本级)参加了决算。
(三)按单位执行会计制度划分: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1个,即河北省文化厅机关。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12个,河北省文化厅(本级)编制经费差额表执行其他单位会计制
度。
第二部分 河北省文化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2-1
二、收入决算表
附件2-2
三、支出决算表
附件2-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2-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2-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表
附件2-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2-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2-8
九、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表
附件2-9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2-10
第三部分 河北省文化厅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直文化部门全年实现各种收入43947.57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35378.80万元,事业收入3300.65万元,其他收入5268.12万元(其中精神文明奖464.50万元,基建暂存款2500万元,其余
主要为厅直单位利息收入及收到文化部开展业务活动经费等收入)。年内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728.69万元,可使用上年结余为1481.28万元,即年度可用财力为46157.55万元。全年实现各种
支出44618.95万元,结余分配转入事业基金464.09万元,年末结余资金1074.50万元,即有1538.59万元资金转入以后年度可继续使用。
本年总收入较上年增加14342.79万元,增加48.45%;年度可用财力比上年增加15394.24万元,增加50%;总支出比上年增加15624.98万元,增加53.89%。其中:基本支出16554.03万元,增加
3970.61万元,增加31.55%,项目支出28064.92万元,增加11654.37万元,增加71.0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决算数 |
|
合计 |
43947.48 |
|
财政拨款收入 |
35378.81 |
|
上级补助收入 |
86.08 |
|
事业收入 |
3300.64 |
|
其他收入 |
5181.95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决算数 |
|
合计 |
44616.94 |
|
基本支出 |
43947.48 |
|
项目支出 |
35378.81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
收入 |
支出 | |||
|
项 目 |
金额 |
项 目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合计 |
35378.80 |
合计 |
34104.15 |
1500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33878.8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8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1500.00 |
二、教育支出 |
3376.7 |
|
|
|
|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26507.46 |
|
|
|
|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081.96 |
|
|
|
|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600.37 |
|
|
|
|
六、住房保障支出 |
529.66 |
|
|
|
|
七、其他支出 |
|
1500.0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决算数 |
年初预算数 |
上年支出数 |
|
合计 |
83.63 |
246.32 |
234.93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9.38 |
11.79 |
|
2、公务接待费 |
11.93 |
26.04 |
12.96 |
|
3、公务用车费 |
71.70 |
210.90 |
210.18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1.70 |
210.90 |
210.18 |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0 |
关于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的说明:本部门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较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有较大幅度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厉行节约的
各项要求。其他与“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为:公务用车购置数连续几年为零,现实际保有量为35辆;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次数均为零;全年公务接待2批次共20人。
“三公”经费支出口径说明:本表“三公”经费包括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
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
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经费的支出情况的说明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决算数 |
|
合计 |
908.24 |
|
1、工资福利支出 |
596.10 |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288.06 |
|
3、其他资本性支出 |
24.08 |
七、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采购预算 |
采购资金 | ||||
|
总计 |
财政性资金 |
其他资金 |
总计 |
财政性资金 |
其他资金 |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
合计 |
1 |
24800.79 |
24800.79 |
|
23120.65 |
23120.65 |
|
|
货物 |
2 |
4666.14 |
4666.14 |
|
4618.88 |
4618.88 |
|
|
工程 |
3 |
13976.03 |
13976.03 |
|
12485.17 |
12485.17 |
|
|
服务 |
6158.62 |
6158.62 |
|
6016.6 |
6016.6 |
| |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预算资金为对象,将绩效理念和管理方法融入预算全过程。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冀财预[2016]8
号)要求,我们制定了《河北省文化厅2015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省直文化部门决算范围14个独立核算单位的2015年财政支出的7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项目金额共计8800.8万
元,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6.12分,绩效综合等级为优。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以上八方面已涵盖我部门2015年度决算全部内容,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
结余。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
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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