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荣乌高速公路沧州段改扩建工程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发文字号:冀政办函〔2025〕38号

发布机构: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2025-08-21

发文日期:2025-08-22

主题分类:其他

效力状态:有效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荣乌高速公路沧州段改扩建工程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荣乌高速公路沧州段改扩建工程设站收费及核准收费期限的请示》(冀交公〔2025〕120号)收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荣乌高速公路沧州段改扩建工程建成后,设置海兴、黄骅北、南大港、吕桥等4处收费站,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自开始收费之日起,收费期限25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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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荣乌高速公路沧州段改扩建工程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荣乌高速公路沧州段改扩建工程设站收费及核准收费期限的请示》(冀交公〔2025〕120号)收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荣乌高速公路沧州段改扩建工程建成后,设置海兴、黄骅北、南大港、吕桥等4处收费站,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自开始收费之日起,收费期限25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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