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京哈高速公路增设山海关古城收费站的复函

发文字号:冀政办函〔2025〕15号

发布机构: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2025-04-17

发文日期:2025-04-18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效力状态:有效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京哈高速公路增设山海关古城收费站的复函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京哈高速公路增设山海关古城收费站的请示》(冀交公〔2025〕44号)收悉。省政府同意京哈高速公路增设山海关古城收费站,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与京哈高速公路一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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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冀政办函〔2025〕15号

发布机构: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2025-04-17

发文日期:2025-04-18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效力状态:有效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京哈高速公路增设山海关古城收费站的复函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京哈高速公路增设山海关古城收费站的请示》(冀交公〔2025〕44号)收悉。省政府同意京哈高速公路增设山海关古城收费站,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与京哈高速公路一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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