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衡水至昔阳高速公路赵县至赞皇(冀晋界)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发文字号:冀政办函〔2024〕46号

发布机构: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2024-10-12

发文日期:2024-10-14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效力状态:有效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衡水至昔阳高速公路赵县至赞皇(冀晋界)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衡水至昔阳高速公路赵县至赞皇(冀晋界)段设站收费及核准收费期限的请示》(冀交公〔2024〕177号)收悉。省政府同意衡水至昔阳高速公路赵县至赞皇(冀晋界)段建成后,设置赵县生物产业园、赵县南、赵县沙河店、高邑北、赞皇经开区、赞皇南、嶂石岩匝道收费站7处,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自开始收费之日起,收费期限25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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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冀政办函〔2024〕46号

发布机构: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2024-10-12

发文日期:2024-10-14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效力状态:有效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衡水至昔阳高速公路赵县至赞皇(冀晋界)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衡水至昔阳高速公路赵县至赞皇(冀晋界)段设站收费及核准收费期限的请示》(冀交公〔2024〕177号)收悉。省政府同意衡水至昔阳高速公路赵县至赞皇(冀晋界)段建成后,设置赵县生物产业园、赵县南、赵县沙河店、高邑北、赞皇经开区、赞皇南、嶂石岩匝道收费站7处,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自开始收费之日起,收费期限25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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