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针对医保问题,我省现行政策,只能缴纳灵活就业,无法个人缴纳生育险,这对女性怀孕后不得不辞职的情况下的保障存在一定的影响。希望考虑增加可个人缴纳生育和灵活医保,解决生娃及育娃压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我省生育保险制度覆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生育保险费由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费用。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群体,不需要缴纳生育保险费,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近年来,我省统筹区结合本地实际通过提高生育医疗费用定额标准、调整增加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目录等措施,积极支持国家生育政策。下一步,国家将统一完善生育保障政策措施,其中包括鼓励有条件的统筹区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职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您提出的参保灵活就业人员与参保职工享受同样的生育保险待遇的建议,我省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认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