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容城县城区集中式应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发文字号:冀政字〔2025〕29号

发布机构:河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5-09-28

发文日期:2025-09-28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效力状态:有效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容城县城区集中式应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雄安新区管委会:
《关于报批〈容城县城区集中式应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的请示》(雄安政呈〔2025〕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容城县城区集中式应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确定的调整方案。调整后一级保护区面积为62436平方米,不设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二、雄安新区要把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水污染防治规划,建立健全水源保护区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着力加强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在保护区设立符合规范的地理界碑、保护区标识和警示标志,强化风险管理,编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按计划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三、省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指导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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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冀政字〔2025〕29号

发布机构:河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5-09-28

发文日期:2025-09-28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效力状态:有效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容城县城区集中式应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雄安新区管委会:
《关于报批〈容城县城区集中式应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的请示》(雄安政呈〔2025〕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容城县城区集中式应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确定的调整方案。调整后一级保护区面积为62436平方米,不设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二、雄安新区要把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水污染防治规划,建立健全水源保护区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着力加强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在保护区设立符合规范的地理界碑、保护区标识和警示标志,强化风险管理,编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按计划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三、省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指导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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