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迁安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发文字号:冀政字〔2024〕56号

发布机构:河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4-09-27

发文日期:2024-09-29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效力状态:有效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迁安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唐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迁安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唐政呈〔2024〕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迁安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确定的调整方案。调整后一级保护区面积为0.640331平方千米,二级保护区面积为7.398212平方千米,准保护区面积为14.483099平方千米。
二、你市要把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水污染防治规划,建立健全水源保护区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着力加强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在保护区设立符合规范的地理界碑、保护区标识和警示标志,加强风险管理,编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按计划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三、省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指导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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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冀政字〔2024〕56号

发布机构:河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4-09-27

发文日期:2024-09-29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效力状态:有效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迁安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唐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迁安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唐政呈〔2024〕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迁安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确定的调整方案。调整后一级保护区面积为0.640331平方千米,二级保护区面积为7.398212平方千米,准保护区面积为14.483099平方千米。
二、你市要把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水污染防治规划,建立健全水源保护区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着力加强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在保护区设立符合规范的地理界碑、保护区标识和警示标志,加强风险管理,编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按计划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三、省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指导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