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马文耀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发文字号:冀政字〔2021〕24号

发布机构:河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1-05-09

发文日期:2021-05-09

主题分类:其他

效力状态:有效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马文耀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为新乐市马文耀同志追评烈士的请示》(石政呈〔2021〕20号)收悉。经研究,评定马文耀同志为烈士,其遗属享受烈士遗属待遇。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1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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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马文耀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为新乐市马文耀同志追评烈士的请示》(石政呈〔2021〕20号)收悉。经研究,评定马文耀同志为烈士,其遗属享受烈士遗属待遇。
河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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