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唐山港口岸京唐港区集装箱泊位对外开放的批复

发文字号:冀政字〔2020〕54号

发布机构:河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0-10-21

发文日期:2020-10-21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效力状态:有效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唐山港口岸京唐港区集装箱泊位对外开放的批复

唐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省政府组织驻冀口岸查验单位对唐山港京唐港区三港池通用泊位改造一期工程进行开放验收的请示》(唐政呈〔2020〕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经组织驻冀各查验机构及省交通运输厅对唐山港口岸京唐港区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2个集装箱泊位(编号为三港池G3、G4)对外开放验收,同意自2020年10月21日起对外开放。
二、你市要组织有关单位加强港区安全和防污染工作,制定完善口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确保码头泊位开放后安全畅通。驻冀各查验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通关作业,支持和保障企业的生产运营。
三、你市和口岸系统各部门要持续推进优化唐山港口岸营商环境,进一步压缩整体通关时间,降低进出口环节费用,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四、省交通运输厅和驻冀各查验机构要根据各自职能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码头泊位安全生产作业。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港口经营许可事项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涉及危险品运输和储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疫情疫病防控措施,确保消除隐患、杜绝事故。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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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冀政字〔2020〕54号

发布机构:河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0-10-21

发文日期:2020-10-21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效力状态:有效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唐山港口岸京唐港区集装箱泊位对外开放的批复

唐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省政府组织驻冀口岸查验单位对唐山港京唐港区三港池通用泊位改造一期工程进行开放验收的请示》(唐政呈〔2020〕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经组织驻冀各查验机构及省交通运输厅对唐山港口岸京唐港区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2个集装箱泊位(编号为三港池G3、G4)对外开放验收,同意自2020年10月21日起对外开放。
二、你市要组织有关单位加强港区安全和防污染工作,制定完善口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确保码头泊位开放后安全畅通。驻冀各查验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通关作业,支持和保障企业的生产运营。
三、你市和口岸系统各部门要持续推进优化唐山港口岸营商环境,进一步压缩整体通关时间,降低进出口环节费用,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四、省交通运输厅和驻冀各查验机构要根据各自职能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码头泊位安全生产作业。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港口经营许可事项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涉及危险品运输和储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疫情疫病防控措施,确保消除隐患、杜绝事故。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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