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朱全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发文字号:冀政字〔2021〕49号

发布机构:河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1-09-23

发文日期:2021-09-23

主题分类:其他

效力状态:有效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朱全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承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追认朱全同志为烈士的请示》(承市政〔2021〕25号)收悉。经研究,评定朱全同志为烈士,其遗属享受烈士遗属待遇。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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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朱全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承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追认朱全同志为烈士的请示》(承市政〔2021〕25号)收悉。经研究,评定朱全同志为烈士,其遗属享受烈士遗属待遇。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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