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全面开展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方案》的要求,现纳入《河北省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范围的部门(单位)共35个,其中省政府组成部门22个、直属机构7个、部门管理机构6个,省能源局、省文物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纳入所属部门编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林草局、省药品监管局单独编制。
省级权责清单(按部门)
省级权责清单(按类型)
地市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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