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河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经批准2015年度省本级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15年度决算。
一、核定你部门2015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7,167.37万元,本年收入134,166.46万元,本年支出131,742.5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90.55万元。
二、核定你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9,585.32万元,本年支出39,366.7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8.61万元。
三、核定你部门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0万元,本年支出5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你部门应当自批复决算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据本批复文件向所属单位批复决算。
五、你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办发〔2016〕29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的通知》(冀财预〔2016〕61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河北省省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规范>的通知》(冀财库〔2016〕40号)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决算公开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做好本部门决算公开相关工作,并及时将决算公开情况反馈至我局。
附件:
省财政厅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