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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开征集参评省“五个一工程”奖作品
2008-10-11
       本报讯 市委宣传部日前发出通知,按照《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关于第九届河北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弘扬主旋律,提倡多元化的精神,充分展示我市近年来的文艺创作成就,特面向全市公开征集作品。

  通知要求,作品内容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真正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体现新时期邯郸人文精神、具有民族地域特色和较强吸引力、感召力,深受广大群众喜爱、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和覆盖率。参评作品共分五个门类:戏剧、电影、电视剧(包含电视动画片)和广播剧、歌曲、文艺类图书(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评选范围为2004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公开演出、播映、发表、出版的作品。

  参选作品的项目要求为:1、申报的戏剧作品,演出场次不得少于50场。2、申报的电视剧作品,必须已在省级及省级以上电视台播出,电影已在电影院放映,有较高收视率和较好的票房效益。3、申报的歌曲作品,必须已在省级及省级以上电台、电视台多次播放、播出和在舞台上演出,并已有广泛影响。4、申报的广播剧作品,必须已在省级及省级以上电台多次播放,并已有广泛影响。5、申报文艺类图书作品,应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和一定的发行量。

  奖项设置:1、入选河北省“五个一工程”的优秀作品,授予“入选作品奖”。2、对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和具有特殊意义的精品力作,授予“入选作品特别奖”。以上奖项均按有关规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关于咨询及申报:戏剧类:邯郸市文化局艺术处:8037259;影视广播剧类:邯郸市影视中心:6269117;文艺类图书、歌曲:邯郸市文联组联部:3112380。

  该通知公布的征集作品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13日。

    来源:邯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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