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全市实施的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使人们切身感受到周边的喜人变化。三年之后,狮城将“变”成怎样一副模样?近日,市委、市政府落实全省部署,结合沧州实际,制订颁布了全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基本目标,重点从城市环境质量、城市承载能力、城市居住条件、城市现代魅力、城市管理水平5个方面提出量化考核,绘就美好蓝图。
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主要从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废物处置、污染物排放、园林绿化5个方面做出量化规定。其中在空气质量方面,规定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年达到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超过全年天数的85%,达到310天以上。全市加速城市能源结构调整,大力推广使用气体燃料,积极利用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全面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逐步取缔燃煤锅炉,三年淘汰不合格车辆6000辆,控制尾气排放。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河流城区段水质达标率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重点加强大浪淀饮用水源地保护、沧浪渠污染防治、运东污水处理厂管理。完善城市污水管网,运西污水处理厂确保2010年建成投运。 在废物处置方面,全面实施生活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工程,建立起完善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和回收网络。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在污染物排放方面,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B标准,2008年后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出水用于中水回用的达到一级标准的A标准。市区加强9家重点工业企业环境监管,严格排污申报登记,保证登记执行率100%。 在园林绿化方面,城区主次干道、广场、出入口、迎宾线、外环线重点部位绿化植物配置合理,修剪整齐,景观艺术效果好,无残缺、斑秃现象,基本达到居民生活区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所有新建和改造公园全部建成开放式,实行免费开放。三年内新建8处百亩以上大型公园绿地,25处10至50亩中型公园绿地和若干街头游园绿地。各县(市)都要建成一条以上体现地方标志性树种的街道,城市主干道绿地率达到20%以上。
城市承载能力显著提高
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完善,全面完成建成区支路背街小巷整治,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5平方米,万人拥有公交车达到12标台。市区三年新建、打通、改造25条道路,改造小街小巷100条,改造面积16万平方米。县级市万人拥有公交车辆达到5标台,县城达到3标台。 供水设施完善,城市集中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全部关停自备水源,并完成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100%。各县(市)新建城区全部做到雨污分流,老城区随着路网改造同步实现雨污分流。 全部关停分散式燃煤锅炉,集中供热普及率超过60%,燃气普及率超过75%。每个县(市)城都要建成大型封闭式农贸市场、大型商场、三星级或四星级酒店2个以上。广场、公园等城市避灾场所要建有公共饮水等救生设施。城区防洪设施达到国家标准等。
城市居住条件大为改观
推进城中村改造。现建成区内80%的城中村完成房屋拆迁、村民安置任务,已拆迁的城中村土地全部实现收储。村民身份转为市民、村委会转为居委会,集体经济资产转为规范的公司制运营。 加强危旧住宅区改建。原有房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危旧住宅区全部完成拆迁、土地全部收储,60%以上完成建设。市区三年时间完成十三化建南生活区、通用东区、颐和文园、鼓楼广场、小孙庄改建等。 实施旧住宅区改善。房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旧住宅小区全部完成房屋整修、环境整治、违章拆除、设施补建、节能改造任务。 加强住房保障。廉租房制度健全,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上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度达到100%,其中实物配租率达到30%以上。经济适用住房年竣工量达到当地城镇住宅竣工量的10%。
城市现代魅力初步显现
城市特色目标和环境建设主题明确、思路清晰,城市主色调得到充分展示。沿主街道两侧绿化带、街头绿地、公园,建设一批以武术、杂技、沧州历史文化名人等为主题的、体现沧州特色的城市雕塑和雕塑群。 既有违法建筑全部拆除,无新增违法建设和超期临建。城市主要街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既有建筑,全部完成房顶、墙身、基座的外观改造任务。主要街道编制了景观整治规划,按照空间环境协调、广告牌匾规范、各类设施安全美观、架空线缆全部入地等要求,建成标志性景观道路。拆墙透绿全面完成,建成区内主要街道两侧实体围墙全部拆除,新建透空围挡形式多样并与街道景观相协调。大型公建、高层建筑和标志性建筑全部设置景观照明设施。 城市的车站、星级酒店、体育场(馆)等主要建筑都要建成精品建筑,每个县(市)要建成2个标志性建筑、标志性地段。建成区内,建成标志性广场、精品公园1个以上。
城市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规划管理方面,全面完成城市和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审批。近期建设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100%,并全部依法审批。编制完成城市道路交通、绿地系统等专项规划。城市中心区标志性地段开展了城市设计或编制了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管理严格,未出现随意变更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行为。 城市管理方面,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市容市貌干净、整洁,广告、牌匾全部实现规范化审批,不影响建筑物整体门面效果。主次干道无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现象。施工现场全部实行统一制式的封闭围挡作业,无占路堆放材料。城市公厕全部免费开放,每平方公里有公厕3个以上,商业闹市区道路和流动人口密度高的街道公厕间距不超过500米。主次干道全天保洁,人流密集的广场、公园和商业性街道,每50米就要有一个废物箱等。 市民素质方面,由市民讨论制订《市民文明公约》,自我教育、形成共识、广泛践行。市民自觉遵守公共秩序,自觉讲究公共卫生,自觉爱护公共设施,自觉维护公共形象,主动劝阻各类不文明行为。重点开展好深化市民教育、加强道德宣传、开展道德实践、推进文明交通、加强农民工教育等五项活动。 此外,为加强对各县(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的指导,切实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加强工作考核,市委、市政府按照全省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同时颁布了《沧州市各县(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基本目标》,对各县(市)的城市环境质量、城市承载能力、城市居住条件、城市现代魅力、城市管理水平提出了量化考核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