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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分局积极开展纪念《条例》颁布15周年活动
2008-09-22

 

         (杜晓飞 供稿)今年91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15周年纪念日,为扩大无线电管理工作的社会影响,增强全社会自觉遵守无线电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识,结合当前无线电管理重点保障北京残奥会无线电安全的实际,邢台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十五周年宣传活动,收到很好效果。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领导重视。分局组织召开了专题调度会,研究部署宣传活动的每一个细节,并成立了《条例》颁布实施十五周年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分局局长房振科同志亲任组长、副局长孟森海同志任副组长,条例宣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监督检查科副科长杜晓飞同志任主任,负责宣传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做到了明确了分工,责任到人。

 二是精心安排宣传形式。一是在分局网站显著位置体现纪念《条例》颁布十五周年字样;二是在邢台日报以及邢台电视台1套、二套等媒体连续三天播放《条例》颁布十五周年公益广告及无线电法律法规宣传标语;三是在单位机关楼前悬挂巨型条幅;四是在机关电子屏全天滚动播放14条宣传标语。形成了空中有电波、报纸有文字、电视有图像、路上有横幅的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从而使《条例》宣传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分局内部宣传。要求各科站以《条例》颁布十五周年宣传日为契机,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个人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管理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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