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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与资源生态部门共筑廉政“防火墙”
2008-09-06

9月2日,市人民检察院与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水利局、环保局等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分别签署了共同预防职务犯罪意见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英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庆平出席签字仪式。

据了解,实施职务犯罪共同预防是贯彻落实市委“优化发展环境,激活市场主体”工作部署,服务“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实现我市又好又快发展、强市兴县富民这一中心任务的具体举措。这次共同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将认真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工作方针,通过强化教育、完善制度、严格监督、依法惩治等手段,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防线。

陈英杰指出,对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职务犯罪实行共同预防,是新时期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各有关部门要搞好配合,共同把各项工作落实好。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各项措施,建立共同预防工作的长效机制。

就检察机关如何开展好这项工作,周庆平要求,要加强教育,开展好渗透性、灌输型预防;要“打防结合”,开展好查案式、震慑性预防;要协调配合,开展好预警性、制约性预防。要进一步深化制度建设,创新机制建设,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体系,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条件和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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