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全市共拆除“违、临、破、旧、陋”建筑1860平方米。其中(按顺序排列),南市区拆除1430平方米;北市区拆除260平方米;新市区拆除170平方米。
截至9月2日,全市累计拆除“违、临、破、旧、陋”建筑980716.3平方米。其中(按顺序排列),新市区拆除401229.2平方米;南市区拆除293483.3平方米;北市区拆除274808.8平方米;满城县拆除5610平方米;清苑县拆除4100平方米;徐水县拆除861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