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卫生部文明委对全国卫生系统申报的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认真审定研究,拟确定如下36个单位,作为由卫生部推荐的全国文明单位(13个)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3个)。现将名单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15天。(监督电话:010-68792151、68792143,传真:010-68792148) 全国文明单位: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江苏省无锡市卫生局 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 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河南省人民医院 广东省高州市人民医院 福建省漳州市人民医院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黑龙江省绥化市第一医院 北京地坛医院 海南省琼海市人民医院 四川省肿瘤医院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医院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江西省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山东省卫生厅 湖北省卫生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重庆市卫生局 贵州省黔东南州人民医院 陕西省妇幼保健院 甘肃省肿瘤医院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浙江省卫生监督所 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 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 四川省卫生学校 卫生部文明办 二OO八年八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