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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泽县“五项行动”为创业者圆梦
2008-07-23

 


  “真要感谢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我们这些想创业的人举办创业培训班,使我们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创业之路,圆了创业梦。”日前,多年在外打工、如今回家乡创业的季军田投资近10万元的机械配件厂正式开业,季军田深有感触地说。今年以来,鸡泽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积极组织实施“五项行动”,为创业者圆梦,为成功者搭建互动交流平台。
  一是创业意识培养行动。培树一批下岗失业人员、农村青年创业成功典型,发挥其在全民创业中的示范带头作用。编印了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农村青年等群体创业政策和创业典型事例等宣传资料,深入到乡镇、居民区宣讲创业形势,解答创业政策,进行创业的启蒙引导,从而激发其创业热情。定期组织创业成功人士恳谈交流,并组织初始创业人员进行现场观摩,增强他们自主创业的信心和决心。
  二是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在原有创业培训授权机构的基础上,按照机构选择的标准,积极吸收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参与创业培训工作。扩大创业培训范围,把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残疾人和回乡创业农民工纳入了创业培训范围。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师资水平,采用案例剖析、角色扮演、互动教学、创业者现身说法等多种授课方式,提高培训的实用性和灵活性。根据创业人员不同阶段的需要,开展有针性的培训,对有创业意愿但尚未创业的人员,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和创业基本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创业必备的专业知识;对于已开办企业的人员,重点开展企业管理方面的专业培训,提升其经营管理能力。
  三是创业政策落实行动。积极主动与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用好、用活、用足现行扶持创业优惠政策。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中,“3540”人员(即女性35周岁以上、男性40周岁以上)初次自主创业领取营业执照或合伙经营的,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用于支持其自主创业;农民工回乡创业,参照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规定实行税费优惠。扶持创业的人员创办企业或实体需要招用人员时,免费为其推荐介绍人员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四是小额贷款助推行动。加强小额担保贷款组织管理,联合财政、银行等部门完善了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将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对象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所有以自主创业方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各类自主创业人员,包括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残疾人和农村劳动者等。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等做法,开辟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办理“绿色通道”。
  五是创业跟踪服务行动。对参加创业培训的人员建立个人信息库,包括学员报名情况、培训记录、考核记录、学员创业计划书、学员创业进展情况等。建立了由创业培训师、创业成功人士及局工作人员组成的创业跟踪服务队,根据学员个人信息定期上门服务,帮助其协调落实经营场地、税费减免等事宜,对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和指导,帮助其不断提高经营能力,改善经营状况。
  通过扎实组织实施“五项行动”,截至目前,该局引导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办各类经济实体50多个,带动就业2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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