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局主动给自己加压,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两次调整审批事项办结时限。第一次是2007年1月份,比法定办结时限缩短了30%以上,今年5月份第二次调整,将办结时限普遍缩短50%以上。从今年5月起,承诺实行“超时默许制”,将承诺内容在媒体公开,确保行政审批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真正实现了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职能分离。
(唐山局杨洁)